1947年10月間,我為了一樁案子到南京去找國防部保密局長鄭介民設法調解。鄭對我表示,可以代為設法,但因這案件是在監察院提出彈劾的,監察院和法院中有些書呆子有時會不賣交情,事情也不大好辦。接著,鄭並舉周佛海的漢奸案件為例對我說,蔣介石在周被逮捕後曾召見司法部長謝冠生談話,問謝是否可以讓最高法院不判周佛海以死刑。謝當時有些為難地表示,司法判決在名義上是法院的法官獨立行使權力,行政機關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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