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文宏奧,包韞六義;毛公述《傳》,獨標“興體”,豈不以“風”通而“賦”同,“比”顯而“興”隱哉?故比者,附也;興者,起也。附理者切類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擬議。起情故興體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比則畜憤以斥言,興則環譬以記諷。蓋隨時之義不一,故詩人之誌有二也。
觀夫興之托諭,婉而成章,稱名也小,取類也大。關雎有別,故後妃方德;屍鳩貞一,故夫人象義。義取其貞,無從於夷禽;德貴其別,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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