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子家告趙宣子】(文公十七年《左傳》)
晉侯合諸侯於扈,平宋也。於是晉侯不見鄭伯,以為貳於楚也。
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以告趙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與之事君。九月,蔡侯入於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難,寡君是以不得與蔡侯偕。十一月,克減侯宣多,而隨蔡侯以朝於執事。十二年六月,歸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請陳侯於楚,而朝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蕆陳事。十五年五月,陳侯自敝邑往朝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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