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交和而舍,莫難於軍爭。軍爭之難者,以迂為直,以患為利。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計者也。
故軍爭為利,軍爭為危。舉軍而爭利,則不及;委軍而爭利,則輜重捐。是故卷甲而趨,日夜不處,倍道兼行,百裏而爭利,則擒三將軍。勁者先,疲者後,其法十一而至。五十裏而爭利,則蹶上將軍,其法半至;三十裏而爭利,則三分之二至。是故軍無輜重則亡,無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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