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六年級那年。
林老師和友人合夥開了個律所。
專門打擊婦女拐賣、家暴和離婚爭奪孩子撫養權案件。
我也在日複一日地觀摩中,了解到這個時代女性的困境。
林老師教我怎麼傾聽當事人的訴求。
可以運用哪一條法律維護當事人的權益。
我捧著翻爛了的刑法書,一點一點做筆記。
“那要是沒有這條法律呢?”
他收起嘻哈嘴臉。
“那就需要女性掌握更多話語權,製定更合理的法律來為女性發聲。一代人的努力是不夠的,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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