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媽媽讓我當「大女主」——
被霸淩要自己打回去,抑鬱了不許吃藥,高考落榜就逼我借高利貸創業。
最後我為還債,猝死在街頭。
重生後,我悟了:
去他的大女主,我要做綠茶,利用所有人保護自己!
「割腕賣慘的人也配當我女兒?」
媽媽踩著高跟鞋,踢開病房門,領著淩寧走進來。
「大女主被霸淩了要自己打回去,淩靜,你真是丟盡了我的臉!」
她們頭上,居然憑空冒出了「大女主」的標簽。
看著記憶裏那兩張可惡又熟悉的臉,我想起來了:
媽媽剛剛收養了霸淩我的人?
我重生了?
「媽......我沒死嗎?」
淩寧瞬間炸了:
「不就是剪了你幾根頭發,至於尋死覓活嗎?」
媽媽點點頭,恨鐵不成鋼地看著我:
「小孩子之間打打鬧鬧很正常,就你嬌氣,割腕嚇唬誰呢?
「連比你小的妹妹都打不過,我還不如收養她!」
看著媽媽喋喋不休的嘴,我忍不住笑起來。
笑得身體發顫,笑出了眼淚。
上輩子也是這樣,淩寧欺負我,媽媽不僅沒主持公道,還怪我沒用。
我一時想不開,在廁所用折疊刀割了腕。
媽媽一點沒心疼,還覺得丟人。
傷養好後,我實在打不過淩寧,得了抑鬱症,成績一落千丈。
媽媽扔了抗抑鬱藥,說大女主應該自己扛過去。
高考落榜後,媽媽又鼓勵我去借高利貸創業。
她說:「大女主哪怕學業失利,也可以自己創業當總裁。」
她甩給我一疊高仿包訂貨單,讓我擺地攤賣包還債。
淩寧卻偷偷向城管舉報,害我血本無歸,最後累死在還債的路上。
我不懂。
為什麼明明是淩寧欺負我,媽媽卻說是我不對?
為什麼媽媽要我當大女主,我卻從沒有當大女主的爽感?
為什麼我一直聽媽媽的話,最後卻落得那樣的下場?
死後我懂了。
我們都是書裏的人物,每個人都被作者賦予了人設標簽。
我看著媽媽和淩寧頭上的標簽。
很好,去他的大女主。
這輩子,我隻想當個綠茶,用盡一切資源保全自己。
我笑著抹掉眼角的淚。
走下床,我抬手就給了淩寧一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