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徐程的第五年,我活得越來越沒有自我了。
人們都說徐程待人溫和,彬彬有禮,除了對我是個例外。
然而係統說,隻有我攻略徐程成功,才有活下去的一線生機。
否則徐程每降低一點好感值,我就會減少一點壽命。
年複一年,他的心還是堅如磐石,而我也隻剩下僅有的五天壽命。
我決定再努力一把,我不信,這五年來他對我沒有一點感覺!
「向晚,我喝多了,來姿色酒吧接我。」
手機裏傳來徐程消息時,我手上還拎著剛從菜市場買回的菜。
徐程的胃格外金貴,這些年來他總是要求我變著花樣做菜。
等我匆匆忙忙趕到,剛打開門進去。
奢靡曖昧的燈光下,就看見徐程正和一個女人靠在一起喝酒。
即便見我進來,二人也絲毫沒有避諱。
我用力攥緊顫抖不已的手指,深吸一口氣,緩緩地走到他跟前。
「徐程,畢竟我們在一起這麼多年,哪怕你想分開都可以直接告訴我,為什麼要一而再再而三地羞辱我?」
徐程彎著的嘴角一瞬下垂,看都不看我一眼,手裏還把玩著女人垂下來的長發,嗤笑一聲。
「你就像一張狗皮膏藥,黏死人煩死人,讓你滾了那麼多次,有用?」
這樣的話聽多了,我的心,已經從痛徹心扉變得麻木不仁。
這時,察覺對麵的女人抬頭望向我。
四目相對,我也認出了她。
躺在徐程錢包夾層裏的女人。
他出國留學深造學醫的白月光。
「程哥哥,沒想到我出國才五年,你居然和向晚在一起了。」
「向晚,你變化可真大啊!明明大學時期不是這樣的,怎麼現在變得這麼......土?」
我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穿著。
簡單的涼鞋,白T黑褲,手裏還抓著新鮮的菜。
向家破產後,除去我自己的生活費用,每個月還要負擔徐程的夥食費。
我們在一起時,徐程雖是富家大公子,但偏偏要吃我親手做的菜。
簡單便宜的碰都不碰,越複雜難做才越滿意。
我根本沒有多餘的錢再去打扮自己。
徐程這才回頭看了一眼,隻是目光停留在我手裏的菜上,仿佛我這個人是什麼洪水猛獸一般。
「剛才婉婉說她想吃排骨玉米湯,既然你菜都買了,知道該怎麼做了吧?」
說完他便拍了拍林婉的手,「這家的雙色玫瑰很好喝,我去給你端來。」
徐程離開後,吧台的女人畫著精致的妝,歪頭上下掃視著我。
那眼神,仿佛在看垃圾。
「向晚,不要臉的鳩占鵲巢這麼久,還不收手呐?也不看看你這副珠黃人老的樣子,以前就喜歡黏著程哥哥,趕都趕不走,可惜現在我回來了,做人還是識趣一點的好。」
「哦對了,你知不知道昨晚程哥哥折騰了我整整一夜,早上還親手給我做早飯吃呢。」
「他給你做過嗎?」
說罷她雙手撐著臉,一臉輕蔑地看著我笑了。
其實,徐程是給我做過飯的。
剛在一起的時候,他也是每天早早起床布置早餐。
不過也隻是曾經。
口袋裏的手機震動個不停,是我好朋友許琳發來的消息。
「晚晚,你和徐程買婚戒啦?」
隨後發來了一張朋友圈截圖,配文:「和婉婉一起。」
緊隨其後的,是評論裏的一片祝福聲。
五年的時光好似不複存在。
就好像,我也不曾存在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