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譚雪我五年前見過,她左手虎口處有一個紅色胎記,我記得很清楚。
當時她為了挑釁我,把胎記湊到我麵前。
「豪哥說我這個胎記是美人才有的標誌,嫂子你該管管他了,這麼油腔滑調的怎麼能讓你放心?」
我沒理她,隻是盯著李家豪冷笑了一聲:「她是你青梅竹馬?」
李家豪趕緊搖頭:「隻是兄弟。」
我又問:「女兄弟?」
李家豪懂了,把人攆走了不說,還跟我道歉。
「對不起啊小舒,以前我們一幫人在一起玩,太熟了以至於我都沒意識到她就是網上說的那種綠茶,現在我知道了,一定會離她遠遠的。」
他說到做到。
五年了,我再沒聽到過譚雪這個名字,也再沒見過她這個人。
他潔身自好,身邊隻有我一個女人。
他演得多好,到現在我都沒發現他一點兒瑕疵。
上個月,他帶著父母去我家談結婚的事情。
但任憑他們一家怎麼保證,說隻是看中我這個人,不是圖我家的錢。
我爸都咬死了,要李家豪簽訂婚前協議才答應我們的婚事,「無論婚前財產還是婚後所得,各自所有,沒有共同財產這一說,你隻要簽了,我就放心的把小舒嫁給你。」
李家豪表情有一瞬龜裂,但仍笑著應下了。
想來,這就是他要給我下藥的導火索。
他精心為我設計了圈套,演了七年,忍了七年,最終什麼都得不到。
所以他瘋了,和他女兄弟狼狽為奸,要用最惡毒的方式毀了我,還要逼瘋我爸媽拿到他覬覦的一切。
我怎麼會讓他如願呢。
爛泥坨就該好好呆在深不見底的泥潭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