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凶手的一句話,我被帶到警察局多番審問。
警察將四年前我父親借高利貸送女兒去還債,以及他的死都挖了出來。
他們懷疑這是一場謀殺。
但首先得辨認出我到底是誰。
這四年,我沒有一日不細心抹去在夜總會留下的印跡,況且我已經三個月沒去那地方了。
我租房子逼林言和我一起住,更是為了混淆我們生活上的痕跡。
審訊室的桌上擺了三十餘張照片,全是我從小學到大學的老師、同學。
“把姓名和班級標在照片後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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