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天剛亮,我就被媽媽叫醒。
「今天你自己在家做飯吃,我要去縣城量一身嫁衣,還要置辦點其他東西。」
臨走前,媽媽意味深長的看了我一眼,叮囑道:「記住,一定別亂跑。」
我點頭應承下來,在媽媽離開後,在家中尋找媽媽「殺人犯案」的證據。
終於,我在家中快要見底兒的米缸中,發現一個露出來的紅色小角。
我將米扒開,原來那是信封的一角。
我小心翼翼打開信封,看到牛皮紙上寫著熟悉的八字。
這是柳明安的八字,絕不會錯。
黑色的八字上被畫了個鮮紅的「×」,還有一行朱紅色的小字:
7月7日。
7月7,正是柳明安娶我媽後的第七天。
莫不是這日便是柳明安的死期?
就在我將信重新放好,想回歸原狀時,卻又扒拉出一封信。
這次,信上的日期是月9日。
我雖不知道第九十九位後爸的生辰,但我清楚記得4月9日正是他的喪命日。
我心中愈發堅定了一個想法——媽媽是個殺人成性的「妖婆」。
我大著膽子,將寫著柳明安八字的信封揣進懷中,奔去柳明安家的方向。
這次,他總該信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