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寧喃身邊出了名的舔狗。
為了救她,我被京圈太子爺砍斷右手成了廢人。
她卻在我們的婚禮上和太子爺當眾擁吻。
「你隻是我的一條狗,想娶我,你配嗎。」
我看著他們十指相扣的手,笑出了眼淚,祝福他們有情人終成眷屬。
所有人都說,為了寧喃,我已經瘋了。
可後來她大著肚子跪在我麵前淚如雨下,說她後悔了,讓我娶她。
我推開她的手,「不好意思,你擋著我老婆了。」
淩晨三點,我冒著大雨去接寧喃回家。
不複街道靜謐,紙醉金迷的銷金窟,絢爛燈光映照在酒精裏,迸發出爛糜的快意。
熟稔地順著樓梯到了八號包廂,正欲推門,一陣譏笑聲從裏麵傳來。
「你該不會真的喜歡嚴樹那個廢人吧?」
「每次看到他的手,我都覺得惡心。」
推門的動作一頓,我下意識地縮了縮藏在袖子裏的右手。
寧喃帶著慵懶的聲音慢悠悠傳了出來,「比起他的手,他這個人才更讓我惡心。」
「不過,誰不喜歡自己身邊有一條忠心的狗呢。」
渾身的血液在一瞬間僵滯。
難道我為她所做的一切,在她眼裏,隻是狗護主人?
可當時,她明明哭得那麼傷心......
截麵猙獰的殘肢,尖銳的刺痛混合著那日的記憶席卷大腦皮層。
三年前,寧喃的一巴掌惹怒了京圈太子爺,為了救她,我跪在了太子爺腳下。
太子爺眼神陰冷,看我的眼神似是在看一隻螞蟻。
「我這人從不做虧本買賣,她用右手打的我,想帶她走,那就把你的右手留下來。」
我沒有猶豫,下一秒鐘,菜刀重重砍下,右手手掌滾落在地。
鮮血淋漓,我蜷縮在地上失聲慘叫,痛的渾身發抖,滿頭大汗。
太子爺說話算話,將飽受折磨的寧喃扔了出來。
那天,也是這樣一個雨夜,我步履蹣跚,抱著渾身傷痕的寧喃走出了山莊。
再次醒來,寧喃趴在我身上哭的撕心裂肺,她說我就是個傻子,為什麼要對她那麼好。
她說,她隻剩下我了。
思緒被酒杯的碰撞拉扯回籠。
包廂裏放肆的笑聲充斥著我的耳膜。
十年的陪伴,我以為我在她心裏終究是有些不同的。
沒想到,竟然連普通朋友都算不上。
靠近門邊的女孩率先發現了我,略微有些緊張地打斷了其他的對話。
「嚴樹來了!」
2
我一眼看到了人群中的寧喃,她如同一枝妖冶的紅玫瑰,靠在赤裸上身的男模身上。
有人眼含戲謔地看向我,故意開口說道:「嚴樹,恐怕你要等一會兒了,喃喃一時半會兒還脫不了身。」
糅雜著不屑的譏笑毫不顧忌在包廂響起。
她們一向看不起我,也從不避諱在任何有我的場合貶低侮辱我。
寧喃是圈裏出了名的美人,性感勾人如妖精。
她身邊從不缺優質追求者,我在他們其中,黯淡無光。
用他們的話來說,癩蛤蟆想吃天鵝肉,給寧喃提鞋都不配。
而寧喃,似乎從來沒有為我說過一句話。
此時,她望著我,手指挑釁地摸上了男模的腹肌。
我平靜地走了進去,在她身邊蹲下,從口袋裏取出一雙棉質拖鞋。
寧喃足尖微勾,踩上了我的後腦,我腳下不穩,整個人跪在了地上。
眾人一陣哄笑。
抬眸看她,卻撞上她眼底的得意,「出去等我吧。」
我點點頭,低聲囑咐她,「少喝點酒。」
隨後起身走出包廂,在外麵隨意找了個位置坐下。
門沒關緊,有人夾雜著鄙夷的笑罵傳了出來。
「靠!不愧是寧喃的第一舔狗!」
「這有什麼,上次寧喃跟人開房套子沒了,一個電話,他發高燒在醫院,還不是拔了針頭直接跑來送了。」
「這種男人可真夠下賤的!」
3
翌日清晨,我蹲在客廳逗初雪玩。
初雪是去年下第一場雪時,我和寧喃一起撿到的垂耳兔。
養了一年,已經從當時骨瘦嶙峋的可憐模樣,胖成了一隻雪花豬。
突然,一雙白皙修長的手從背後抱住了我。
寧喃身上濃重的玫瑰味香水飄了過來,縈繞在我的鼻尖。
我眉頭微蹙,略微有些不適地推開了她。
她眼底閃過一絲錯愕,隨即了然地勾起紅唇,「怎麼,吃醋了?」
「嚴樹,純愛戲碼在我這裏太幼稚了,我早就跟你說過,如果受不了,你可以離開。」
她穿著一襲紅色長裙,坐在玄關換鞋。
眼神沒在看我,可語氣卻是篤定的。
她知道,我不會離開她,也離不開她。
我起身走過去,蹲在地上幫她把鞋扣係上,她露出了胸有成竹的笑,捧著我的臉,在我額頭落下一吻。
「明天,陪我出海玩,去不去?」
「好。」
這是寧喃一貫的做法。
風箏線在她手裏,一拉一放中,我被她牢牢握在手心。
然而第二天,我在碼頭整整等了一天,卻沒看到她的身影。
我打開朋友圈,寧喃閨蜜的一張照片解答了一切。
背景在我的臥室的床上,寧喃被一個高大男人壁咚親吻。
配文道:【在他出現的一瞬間,她便收斂了身上所有的刺】
我看著照片中死死按住她的男人,不禁輕笑。
即使這個人,罵她婊子,打斷了她的肋骨,砍了我的手,她也毫不在意嗎?
4
京圈太子爺孟彥,家世顯赫,相貌英俊,多少女孩趨之若鶩的對象。
可正是這個人,把寧喃關在別墅裏折磨了整整一個月,我救她出來時,她已不成人形。
我一直以為,寧喃是恨她的。
可沒想到,無數個夜晚她喊著孟彥的名字醒來,不是因為恐懼,而是因為愛。
所以她才會在我咒罵孟彥時,臉色難看,詰問我,「像你這種沒用的男人,你有什麼資格去評判他!」
晚上十點,我回到家。
寧喃窩在沙發裏滿臉笑意和人聊天,看到我也隻是隨意地瞟了一眼,絲毫沒提今天爽約的事。
我走過去準備喂初雪,籠子裏卻空空如也。
籠子上的鎖還好好在呢,它不可能是自己跑出來了。
大腦懵了一瞬,我轉頭問寧喃,「初雪呢?你看到它沒有?」
像是被打擾了很不耐煩,寧喃嘖了一聲,漫不經心道:「送人了。」
「你送人之前為什麼不和我商量一下!」
「你有病啊,不就是一隻兔子,有必要這麼大驚小怪的嗎,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摳門了。」
我愣在原地,一時語塞。
在我養它那一刻開始,我就已經把它當成了家人。
它不隻是一隻兔子,也不是一件隨手可扔的物品。
「送誰了,我去要回來!」
寧喃像是看神經病一樣看著我,「你不要臉我還要臉呢!就算我告訴你,也已經要不回來了!」
我心下一沉,「什麼意思?」
寧喃麵色難看,嫌惡地甩開了我的手,敷衍地坐回了沙發,「大不了我賠你一隻就是了,一隻畜生能值幾個錢。」
我愣在原地,鬼使神差地往廚房看了一眼。
水池邊上一抹猩紅如同一根針刺進了心裏,我心中一緊衝過去一看,垃圾桶裏全是沾了血漬的白色絨毛。
腦海中的記憶碎片粘合,我想起她閨蜜九宮格的最後一張。
孟彥揚著嘴角提著兔子的耳朵,圖上配了文字——太子爺竟然沒吃過麻辣兔頭。
反應過來後,胃裏強烈的一陣翻湧令我幾欲幹嘔,我難以置信地看著她,「你們把它吃了......」
寧喃似乎有一瞬間的心虛,她瞪大了眼睛,提高了音量吼道:「兔子不就是養來吃的!我都說了我會賠你,你這麼斤斤計較幹什麼!」
「像你這種摳搜男,哪個女人跟了你吃苦都要吃到死——」
嘭的一聲!
寧喃驚愕地愣在了原地。
餐桌被我掀翻,碗筷碎了一地,我杵著水池邊,渾身發顫。
寧喃聲音尖銳,怒不可遏地瞪著我,「嚴樹,你算個什麼東西,竟然敢跟我發脾氣!我多看你兩眼,你真當自己是碟子菜了!你也不看看自己那窩囊廢的樣!」
她氣急了,摔門的聲音震天響。
自那天以後,我沒再去找她,她也沒再回來。
朋友圈裏,全是她和孟彥的合照,在各個地方,以各種姿勢親吻、纏綿。
宛若一對熱戀的眷侶。
直到那天晚上,寧喃聲音哽咽,撥通了我的電話。
「聖來酒店,過來。」
5
我沒辦法拒絕她的要求,尤其是在這樣的情況下。
所以,我還是去了。
寧喃在門口等我,見我的第一眼便嫌棄地皺起了眉頭,「怎麼穿成這樣就來了。」
我愣了一下。
掛了她的電話,我擔心她出事,急急忙忙打車過來,所以身上穿的還是隨意的條紋襯衫和休閑褲。
她嘖了一聲,正要帶我去換。
忽然孟彥摟著一個女孩走了出來。
看到女孩的一瞬間,寧喃眼裏微不可查地滑過幾分嫉恨,隨即挽住我的胳膊,驕傲地揚起了下巴。
「孟少不在裏麵招呼客人,怎麼出來了?」
孟彥滿臉冷冽,陰鷙的視線在我身上掃了一圈,隨即落在了寧喃臉上。
「裏麵太悶了,帶蘇蘇出來透透氣。」
「對了,我的婚禮你會來吧,畢竟相識一場,這個麵子,你會給的吧。」
一瞬間,胳膊上傳來一陣刺痛。
是寧喃的美甲,狠狠掐進我的血肉。
她渾然不覺,依舊雲淡風輕地笑著,「當然,隻不過我和阿樹也要結婚了,恐怕還得請孟少先來參加我的婚禮。」
「你要跟他結婚?!」
孟彥毫不掩飾地質問,透露著對我濃濃的鄙夷和嫌棄,也夾雜著強烈的不滿。
寧喃似是被他這副模樣取悅到了,笑容愈發豔麗,轉頭看我,「阿樹,我愛你,你願意娶我嗎?」
我看著她的眼睛,明亮昳麗,半晌,吐出二字,「願意。」
寧喃一向不吃回頭草,那天她走後,按照她的性子,不會再回頭找我。
眼下,我卻是明白了。
孟彥臉色沉得快滴出墨,麵頰肌肉緊繃,惡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後,粗魯地拉著未婚妻離開。
而寧喃手挽著我,得意的視線卻一直追隨著孟彥。
她隻是在跟孟彥較勁,包括那句愛我,包括說要嫁給我。
我明知道那是場虛幻的夢境,可我還是義無反顧跳了進去。
我在等,在等一個虛無縹緲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