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從小就偏心的老媽,我更是悲從心來。
我高中就被迫自己打工賺學費,上大學更是每個月要交給她兩千的“贍養費”。
而這些錢,她全都拿去補貼大哥大嫂一家。
侄子出生後的奶粉錢,是我出的;哥嫂房子的裝修錢,是我出的;更別說老媽每隔幾個月,就去體檢一次,還動不動要錢買什麼多功能保健品......
我不再猶豫,取消了遺產贈與協議,然後找中介安排相親,準備結婚。
就在我準備去提親的那天,一家人從朋友那裏得知了消息,攔在我車前,非要我給個說法。
大哥怒目圓瞪,“你說好了給輝耀的錢,怎麼能反悔?你現在就把錢都轉到我們名下,不然你今天就別想離開!”
我媽拍著大腿抹眼淚,“輝耀是咱們家唯一的根啊,你要把他的錢拿走,去娶一個外人?”
秦輝耀才六歲,就對我威脅道:“不把錢還給我,等你老了,我讓你生不如死!”
就在我下車讓保安將他們趕走時,一直沉默的嫂子從包裏掏出了刀。
我沒來得及反應,就被紅著眼睛的嫂子連捅了數下。
她狀似瘋癲,一邊用刀往我身上紮,還一邊怒罵:
“結婚?你想都別想!你賺的每一分,都應該屬於我兒子!”
我倒在了血泊裏,老媽和大哥卻給嫂子出具了諒解書。
他們一家花著我賺來的錢,和和美美度過了一生。
憑什麼!
也許是我的怨念太過深重,再一睜眼,竟然重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