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到了!犯罪嫌疑人叫王峰,B市人,一年前因為搶劫金店還殺了人,現在被警方通緝,聽說已經流竄到了我們A市,十有八九就是他了!”
流浪漢居然是搶劫犯和殺人犯?
我有些震驚,他們口中的金店搶劫案我也有所耳聞。
聽說當時有三個劫匪,他們搶了金店近百萬的黃金首飾,還殺了一個店員和兩個顧客,後來這兩個搶劫犯就銷聲匿跡了,被搶的金子也不知所終。
要是流浪漢是搶劫犯,那那天被殺的那個女人,不會就是同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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