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拚死不讓我打電話,我就沒打了,因為不想徹底得罪他們。
雖然惱怒他們的行為,但到底是一家人家人,在血緣上我做不出來不顧一切的割舍。
我是一個很重視親情的人,若不是被燒死死過一次,我可能還要犯賤讓親情淩駕於我所有底線之上,霸淩我的道德,捆綁我的善良,勾纏我的決策。
可是如今不同了,我哥盜取了我的錢,拿著出去旅遊,我必須要做出阻止他的樣子。
我越是瘋狂阻止,到時候內耗崩潰發瘋的是他們自己,和我毫無關係。
畢竟我拚了命,他們沒理由斥責我攛掇我哥。
我猶豫幾分鐘,趁著我媽不備的三麵,我還是迅速把手機搶回。
在我媽繼續搶手機那一刻,我堅決回到房間撥打110。
半個小時後帽子叔叔來了:“這種事是家裏,屬於你們家庭糾紛,我們警察隻能出麵教育。”
“事情還需要你們自己內調,這種事和普通的殺人放火不同,我們最多教育。”
前世我沒報警成功,這一世不管報警後有沒有作用,起碼證明針對這件事,我有堅不可摧的態度。
送走警察,我媽哭到發抖,泣不成聲。
“蔣麗,你怎麼能報警呢?那是你哥哥,警察調查出來,是你哥哥拿你的錢花。”
“可他是你的親哥哥,嗚嗚嗚。”
我惡心我媽的態度,幫我哥盜取我的錢,轉過身裝作不知道我的錢去哪裏。
被警察調查後,才理直氣壯說出我哥,強迫我寬容。
從小家人都很喜歡我哥。
他們害怕獨生子失孤,所以再生了一個。
恰好我是女兒,他們的意思是:“二胎女兒挺好的,不用買沒買房娶媳婦,將來還可以賺彩禮不說,平日工資還可以給老的養老,兒子必須有,再加一個女兒就是錦上添花。”
我是他們計劃而來的怨種,是他們pua了二十多年的小棉襖。
這些年,我的確很合格,任勞任怨給他們賺錢花。
我的確是他們連本帶利養回來的工具人,他們很重視我的能力,讓我去賺錢,去社會搶肉吃。
但卻很縱容我哥,生怕我哥累了困了,恨不得把我哥捧在手心裏。
我哥都快三十了,還是一個在家裏吃奶玩遊戲的廢物。
我是給他們賺錢的錢袋子,是給他們提供勞動力的驢子。
前世我太患得患失,總想著多付出一些時間和金錢,便可以獲得他們一視同仁,我和我哥在他們心中一樣重要。
可是我錯了,我大錯特錯了。
在他們 心裏,我比不上哥哥的腳趾頭蓋,比不上他的頭發絲。
還有什麼不清醒的呢?
“媽,十萬塊錢這件事我覺得是很大問題,我不想給我哥,所以還是把我哥叫回來吧。”
“不如我們全家開個會也是可以的,我不介意讓我爸 ,我爺爺奶奶出麵。”
我媽自信極了,她拍著自己的胸口:“好,那就把全家叫過來。”
我心中有底,要鬧就把事情鬧大一些,對我有好處。
很快,家庭審判大會開始。
爺爺奶奶高高在上,爸媽虎視眈眈,似乎都在斥責我不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