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後,我收到一封陸安明的監獄來信。
“清寧,我寧願你活著恨我,也不願你死去。”
我將信紙撕得粉碎,扔進垃圾桶。
半年後,法院判決下來。
陸安明需要賠償我的家人兩千萬精神損失費。
他所有的財產都被查封拍賣。
林貝娜家也不得不賣房還債。
“報應。”閨蜜輕聲說。
我的采訪專欄,在業內有了點小名氣。
我采訪那些家暴受害者,被網暴的可憐人,被欺淩的孩子。
用我的筆,發出他們的聲音。
我活下來,不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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