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墨和我青梅竹馬,從小一起長大。
本來這應該是個甜美的故事,但在我們剛上高中沒多久,沈墨買了一些鞭炮。
我們躲在角落裏偷偷點燃,它們在空中綻放出絢爛的火花。
然而,一顆鞭炮沒有完全燃燒,突然爆裂開來,火花直接蹦到了我的右臉上。
我隻記得一陣劇痛,和沈墨驚慌失措的臉。
後來他把我送到醫院,醫生說是重度燒傷,我的右臉從此留下了永遠無法抹去的疤痕。
那段時間是我生命中最黑暗的日子。
我爸媽整日唉聲歎氣,我,本來是他們的驕傲的。
我自小學習舞蹈,滿心希望可以進入大劇院做首席。
現在全沒了。
我不敢照鏡子,每次看到那張被毀掉的臉,我就瘋狂的尖叫。
沈墨在我床邊守了整整一個星期,他握著我的手,眼裏滿是愧疚和自責。
“雨晴,對不起,這都是我的錯。”他的聲音顫抖,“我永遠不會嫌棄你,無論發生什麼,我都會在你身邊。”
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我選擇相信他。
我們繼續走在一起,高中、大學,畢業後不久便結了婚。
婚禮現場,他掀開我的婚紗,親吻我燒傷的臉頰,就像在保證他不會嫌棄我一般。
我想在結婚之前去整容,沈墨攔住了我,他堅定地說。
“整容太疼了,我不想你再受傷。”
邊說,還邊摩挲著我左手手腕的一道細疤。
這道疤痕,是在我爸媽離婚的時候,不小心劃傷的。
我知道我不能勉強他們在一起,但從此,我就變成一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