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的我陷於林思微的深情,不加猶豫地向雄獅幫認了罪,還求我的父母幫林思微做了不在場證明,人證物證具在,從此我成為了罪囚。
8年來,我經曆了一切的酷刑,甚至為此雙腿殘疾。
無論再難,我都咬牙活下去。跟林思微的重逢的念頭成了我堅持的希望。
沒想到重獲自由那天,現實打了我狠狠一巴。
我受的苦成為對林思微的束縛,她對我的承諾也化為過眼雲煙。
甚至還打擾了所有人的平靜。
本以為我的存在是托舉愛人,其實她隻把我當做煩人的蒼蠅。
我咬牙讓步:“給錢給房子,遣散他們。或者我們徹底結束。”
嶽父嶽母卻臉色一變,毫不猶豫地打斷。
“這不可能。不說小女婿們照顧了微微那麼多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我們林家的子孫也絕對不能流落民間。”
別人怎麼想我不在意,隻想聽到林思微的決定。
我還是忘不了曾經的柔情蜜意,如果她能堅定地選擇我,我也願意原諒她一次的不忠。
也許是沒想到我敢提出這種請求,林思微瞬間臉色難看。
她的眉緊緊皺起,“庭爭,你以前不是這樣的,怎麼在裏麵磨了磨性子,還更不懂事了呢。”
“今天你重獲自由,本來是個好日子,你就一定要發脾氣,把大家都弄得不高興嗎?”
她歎了一口氣,像是在忍耐一個不懂事的小孩。“算了,我不怪你,怪我把你慣壞了,我給你時間慢慢想清楚,但你也不要挑戰我的耐性。”
我隻覺得好笑。
背叛誓言,身心不忠的人是她,現在反而怪我不夠懂事。
甚至乎,我不接受她的出軌就是無理取鬧。
看她的口吻,好像我還要對她的施舍感恩戴德。
這不就是pua?
我懶得跟她扯皮,轉過身離開。
我已經看清楚了,這裏沒有一個人把我當做人看。
我轉著輪椅艱難到公交站,洪亮的喇叭聲從我身後響起。
熟悉的5個8車牌號停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