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的竹馬失手傷人後,她第一時間帶他離開現場。
幫他製造出防衛過當的假象。
當警方找上門的時候,她表示願意出二十萬給被害人家屬,希望被害人家屬能夠放過她的竹馬,甚至還大言不慚地對警方說:
「二十萬靈石,買他一條賤命足夠了。」
可她不知道的是,那個慘死街頭的是爸爸。
得知陳賀野失手將人打死後,正在給人做手術的媽媽立刻將手術刀扔下跑了出去。
我跟在她後麵,隻聽到她著急地跟對方說:「你現在別動,也別報警,等我過去。」
陳賀野慌亂的聲音響起:「快來,我好怕。」
不知道為什麼,心裏有種強烈的預感,覺得自己一定要去。
因為我還未化形,無法說話,隻能咬住媽媽的褲腿。
在她數落了我幾句之後,隻能把我這個拖油瓶一起帶上。
半小時後,媽媽趕到了現場。
陳賀野緊緊抱住她,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
他煩躁的扯了扯領帶,眼中擠下兩滴淚:「夢夢,不怪我,是他先動手的。」
媽媽沒有說話,蹲下來仔細檢查著血肉模糊的屍體。
地上的屍體已經化成了半原體,是一隻狼人,四肢以扭曲的姿態搭拉在皮上,頭上的耳朵缺失了一隻,鼻子已經沒有了,整張臉看不出形狀,除了嘴邊露出斷了半截的獠牙之外,渾身都被血染紅。
「如果早十分鐘,我就有把握救他,」媽媽歎了口氣,眉間的褶皺好像能夾死一隻蒼蠅。
我知道她為什麼那麼煩躁。
兩年前我們獸人界天長說要效仿人類,頒發了跟人類世界一樣的條律。
媽媽很清楚故意傷害罪的罪名,嚴重的判死刑。
為了保護陳賀野,媽媽蹲下頭看向地上的死者,穿上無菌手套,給死者打了一支不知名的藥物,把一把靈刀放在死者手上。
隨後,她起身查看了附近,這是一條偏僻的小巷子,周圍並沒有監控,甚至半個小時了連個人影都沒有看到。
我看到媽媽眼神中閃過一絲欣喜。
欣喜著終於保住了陳賀野嗎?
她說:「沒事了,這裏這麼偏僻,一時半會發現不了。」
「那被發現了怎麼辦?」陳賀野有些緊張。
「我絕對不會讓你有事的!」媽媽的話充滿了不容置疑。
隻不過她沒有發現,地上那個狼人是爸爸啊!那個為了她連半條命都不要的男人。
是啊,媽媽不愛爸爸了,又怎麼會認得出來呢?
2
不知道過了多久,耳邊傳來風的聲音,轉頭一看,媽媽已經帶著陳賀野走了。
我坐在屍體旁邊,就這麼坐了幾天。
因為天氣炎熱,屍蟲很快就爬上了爸爸的身體。
他平常最愛幹淨了,我想了想,決定回家拿毛巾好好幫爸爸清洗一下。
我貼著爸爸的額頭心裏默念道:「爸爸,等等我,我馬上就回來了。」
可爸爸不理我。
等我回到家的時候,媽媽和陳賀野正在吃飯。
見我叼著毛巾也沒有吭聲。
等幫爸爸擦洗幹淨後,我睡在爸爸旁邊看著他。
爸爸長的不好看,是狼族出了名的醜狼,更何況他還瘸了一條腿。
以前有人對著爸爸的腿歎息:「要是你腿不瘸,那該多好?」
每當這個時候,媽媽總會對著那個人破口大罵:「腿瘸關你什麼事?吃你家大米了?」
她把爸爸護在身後,等回到家的時候總會安慰爸爸不要在意別人的眼光。
爸爸則會點點頭,看向媽媽的目光滿是愛意。
很多人都說,爸爸能找到媽媽這樣的女人真是上輩子燒了高香。
可我不覺得,明明是媽媽上輩子燒了高香才能遇到爸爸。
爸爸的腿是為了救媽媽瘸的,也是媽媽主動要嫁給爸爸的。
婚後,爸爸也是承擔了家裏所有的家務活,等到有了我後,因為媽媽一句不想離職,爸爸便主動辭了工作在家當全職煮夫。
太陽漸漸的更大了,爸爸身上也開始曬紅了,我用身體拱著爸爸,想翻一個麵。
卻發現他口袋裏掉落的盒子以及棒棒糖。
3
盒子裏麵的項鏈在陽光的直射下閃閃發光。
我愣住了,這是爸爸給媽媽準備的周年禮物,也是媽媽以前最想買的一條項鏈。
我那時候不懂,為什麼爸爸總要滿足她所有的要求。
爸爸說,媽媽這一路以來吃了很多苦,結婚前被未婚夫退婚,然後未婚夫家裏動用勢力將她工作搞黃。
這個診所也是她和爸爸結婚後,一點一點做起來的。
為了能夠打出名氣,媽媽將近半年都在街上盯著暴曬給人看病,等到診所生意好了起來的時候,我們一家人去逛街,媽媽指著商場上的這條項鏈說:「總有一天我要把它帶回家。」
可爸爸當家庭煮夫之後,已經沒有了經濟來源。
隻能想盡辦法攢靈石,直到一個月前才攢夠。
我能感覺到爸爸那段時間心情都很不錯,可媽媽的脾氣卻越來越壞。
因為她的竹馬陳賀野回國了。
我第一次見到陳賀野的時候,是在爸爸生日那天。
他精心準備了晚餐,等著媽媽回來一起過生日。
那天,爸爸等了一個晚上都不見媽媽回來。
媽媽是被人抱著回來的,那個人就是陳賀野。
那天,他嘲諷爸爸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說他回來了,爸爸就該讓位了。
從那之後,媽媽不管多忙,隻要陳賀野一個電話,都會第一時間見他。
可,我們想見媽媽還需要預約。
我將盒子合上,裝入自己的口袋中。
爸爸啊爸爸!你的愛情太可笑了。
我將那個棒棒糖外包裝咬破,裏麵的糖已經有些碎了,我舔了幾口後,以往甜膩到不行的糖在此時有些發澀。
我想,棒棒糖是世界上第一難吃的食物了。
4
我餓的實在受不了了,隻能去附近的垃圾桶找吃的。
沒想到回來的時候,爸爸的屍體已經不見了。
我到處去找都沒有發現爸爸的蹤影。
直到爸爸頭七這天,我不知不覺中走到了家門口。
裏麵的聲音立刻讓我的腳步聽頓了下來,我聽到兩個陌生男人說話的聲音:
「前天我們接到報案,有個流浪漢在永明街的小巷子發現了一具腐爛的屍體,經過調查發現陳先生七天前經過那裏,你這邊有什麼線索嗎?」
原來爸爸現在在警察局?
我鬆了一口氣,但媽媽的話讓我的心立馬就提了上來。
「不清楚,當時我朋友隻是從那裏經過。」
門縫中,我看到媽媽的表情很是平靜,陳賀野緊緊抓住媽媽的手腕,臉上閃過心虛的神色一下就被警方捕捉到了。
「鑒於死者現在麵目全非,沒有辦法識別長相,身上也沒有什麼能夠證明身份的東西,目前隻能通過陳先生找線索或者等待DNA驗證了,麻煩陳先生跟我回局裏做個筆錄,」另一個警察說到,眼睛直勾勾盯著陳賀野。
他下意識的身體抖動了一下。
媽媽當然是注意到了他的害怕,她緊緊握住他的手,安撫著他:「別怕!相信我不會有事的。」
陳賀野點點頭,跟著警察往門口走來。
我也想呆在爸爸身邊,見狀,我咬著耳朵長的火紅色警察的褲腿,想讓他帶我去見爸爸。
「小朋友,你有什麼事情嗎?」他蹲下身,和藹地看著我。
可我還未開靈智,無法說話,自然就無法告訴他那個男屍是爸爸,隻能拚命的咬住他的褲腿想跟他走。
「蘇以航,你能不能乖點?別添亂了?」
媽媽暴怒的聲音從後麵傳來,下一秒,我就被她抱在懷裏:「這是我兒子,這幾天我老公跟我吵架離家出走了,沒顧得上他,真是給您添麻煩了。」
警察點點頭,立刻帶著陳賀野消失在我的視線。
他們走後,媽媽把我抱進房間裏,「蘇以航,最近媽媽比較忙,你乖乖在家好嗎?我還得去找受害者家屬,爭取幫你賀野叔叔取得諒解,不然你賀野叔叔就要吃苦了。」
我盯著她,隻覺得好笑。
她還不知道自己就是受害者的家屬。
不過就算知道了又能如何?
媽媽肯定會原諒爸爸的啊!
旁晚的時候,因為沒有證據,警方隻能將陳賀野放了出來。
他進門後緊緊抱住媽媽,臉上是止不盡的可憐:「夢夢,我一定會沒事的,對吧?」
「今晚能不能陪陪我啊?」
媽媽揉了揉額頭,「你先好好休息吧,今晚我有事。」
我震驚地看著媽媽。
在我印象當中,她從來都沒有拒絕過陳賀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