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拒絕帶叛逆期的女兒去國外看演唱會。
她摔門而出,離家出走。
「你真的把我養得很差,早知道我還不如在你們離婚時跟著我爸呢!」
同一天,我確診了胃癌晚期,命不久矣。
最後的時間,我問她有什麼心願。
女兒打著遊戲,頭也沒抬:「跟我爸一起生活。」
我苦笑。
她還不知道,當年她的爸爸用盡手段逼我們倆淨身出戶。
而現在,我也陪不了她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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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的太晚了,現在可能隻剩一個月了。」
淚水一滴滴打濕我手裏的化驗單。
胃癌晚期。
可我的女兒才隻有十三歲。
她還那麼小,該怎麼度過以後沒有媽媽的日子。
我在醫院外的長椅上枯坐一整個下午。
打開門前,深呼吸調整心情,希望不被女兒看出來我哭過的樣子。
「麥麥,媽媽回來了。」
我喊女兒的名字。
可家裏空空蕩蕩,無人回應。
我才想起來,上午我和女兒大吵一架。
她要去飛去泰國支持自己偶像的演唱會。
而我覺得那裏太危險,拒絕了給她錢買票。
女兒勃然大怒:
「什麼危險不危險,你就是見不得我開心!」
「為什麼別人的媽媽都會支持自己孩子的愛好,而你隻會自私地控製我!」
「早知道,我就該在你們離婚時選擇爸爸。」
她大哭著摔門而出。
我氣得五臟六腑都疼,扶著座椅緩緩坐下。
女兒說的其實也沒全錯。
我擔心危險是一個原因。
但另一個原因,是我不喜歡她追的那些明星。
女兒喜歡二次元,喜歡說唱唱跳。
那些明星也一個個染著五顏六色的頭發,對著鏡頭擺著誇張的動作。
她才上初中,心智不成熟。
我很擔心她會被一些危險的文化吸引,影響自己的人生。
可現在,同樣坐在早晨吵架後坐的椅子上。
我忍不住看著女兒緊閉的房門深思。
如果這真的是她的愛好。
如果這真的是我能陪她的最後一個月。
我該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