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宣朝有律法言明。
如果一對夫妻和離,那孩子必須是要留在夫家的,除非夫家主動要求不要這個孩子,女方是帶不走自己的孩子的。
薑玉箏從沈宴沉懷中將羲和接走:“我不會把羲和給他們的。我離開沈家什麼都不要,隻要羲和。”
當初她才剛剛嫁到沈家管家的時候,沈家已經是外強中幹了。
她婆母於氏根本不是個會管家的,還喜好奢華的生活,每日花銀子如流水。
是她想辦法讓沈家那些瀕臨破產的產業起死回生,讓沈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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