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在暗處的林小曼,神情緊張。
原來這個時候他倆就已經好上了。
但這些與今世的我無關了。
他的笑容僵在臉上:「你這是什麼意思?」
我指了指門外:「那位穿紅裙的姑娘,不請她進來坐坐嗎?」
沒等我話說完,林小曼氣急敗壞地衝了進來,高跟鞋踩得地板咚咚響,還如上一世般風騷。
前世,我和沈明修結婚時,她便穿著金鳳凰刺繡旗袍來參加我的婚禮。
胸前紅豔豔的刺繡牡丹格外亮眼,和沈明修站在一起,宛如一對金童玉女,賓客紛紛朝他們敬酒。
但可笑的是,這件旗袍是她到裁縫店托我親手縫製的。
想來,那會兒便計劃好,在我的婚禮上,用我的衣服做她的嫁衣。
而我卻被沈明修一句簡單的話語騙過。
他說:「小芸,我隻喜歡樸素的你。」
可第二天,他便將我陪嫁的絲綢布料送給林小曼,滿心誠意道:「好花便要好裳配。周芸用這些都是浪費。」
後來,我懷孕時,被寵愛到有恃無恐的林小曼,讓債主欺身上門,迫使我流產。
之後,她又假借關心的名義送我一些中藥調養。
隻是喝完後,我便終身不孕。
待我雙目失明後,林小曼成了沈宅的女主人。
她善意大發,沒有把我趕出沈宅。
卻會讓我躺在她和沈明修做完愛的床上。
床單上黏著濕漉漉的液體,枕邊是她隨意放置的蕾絲內褲,被子裏還有他們放縱完的餘熱。
而我母親留給我的最後一件陪嫁玉佩,也被她扯下。
隻不過,這麼個小玩意配不上她,直接戴在了她“兒子”杜克身上,一隻新養的寵物狗。
再看這一世,林小曼囂張的氣焰一點不輸當年。
趾高氣揚道:「明修這麼好的男人,你都不願意嫁。」
「你是眼瞎麼?」
眼瞎?提到這個詞,我便渾身刺骨。
放下手中的針線,我隻道:「是啊,留給你這種妖豔賤貨享用就行,我不跟你爭。」
聽到這種指責,林小曼頓時委屈極了:「明修,你看她......」
沈明修拽著我的手腕,皺著眉解釋:「周芸,女孩子怎麼好說這麼粗俗的話,她隻是我文工團的師姐,指導我考文工團。」
我冷笑道:「真是這樣麼?」
「你上衣口袋裏裝著和林小曼在人民公園的合照,左褲袋裏縫著她送你的手帕。」「上周五晚上你根本沒去參加你表弟的生日,而是和她去了新開的那家歌舞廳。」我每說一句,他的臉色就白一分。
「還需要我繼續說嗎?」
「你...你跟蹤我?」他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
「我沒那麼閑。」我重新坐回縫紉機前。
「隻是恰好有人看見,又恰好告訴了我。」
沈明修哼笑一聲質問。
「誰看見了,你叫他出來,我們當麵對質。」
看著他如此信誓旦旦,難道前世的記憶混亂了?
我不好再說什麼,因為沒有證據,這個"有人"是重生前的我自己。
林小曼見狀,立刻又揚起氣勢,反將一軍:「我和明修就隻是朋友關係好而已。哪像你周芸,裝什麼清高!」
「你以為你是什麼好東西?那天你救明修的時候,我可是親眼看見你跟一個男人在玉米地裏......」
我猛地站起來,縫紉機上的線軸"啪"地掉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