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修是新世紀的初代影帝。
影迷們都誇他是絕世好丈夫,功成名就也沒有拋棄雙目失明的糟糠之妻。
可沒人知道,他那雙看狗都深情的眼睛是我捐獻的。
沈明修確實沒拋棄我,隻是仗著我失明,公然把林小曼帶回家。
看著她把我折磨致死。
我的孤墳野草叢生,他帶著林小曼來祭拜我。
就在我墳前,他和林小曼無所顧忌的男歡女愛。
嫌地臟,便墊著我失明前親手為他縫製的鴛鴦戲服。
孤魂遊離的我,萬箭穿心。
我這一生啊,終究是錯付了。
再醒來,回到了他上門提親那天。
這一世我決定為自己爭個自由,換種活法。
.
「小芸,沈家的人來提親了。」
隔壁糧油店王嬸的聲音,將我拉回現實。
從店裏探去,沈明修騎著輛本田摩托,穿著時興的花襯衫,站在我裁縫店門口。
見我出來,他立刻迎上來,學著西式的求婚路子,單膝跪地,從口袋裏掏出一個紅色絲絨盒子。
盒子打開,裏麵是一枚金戒指,我再熟悉不過了。
前世我隻戴了三天,就因無止盡的家務活取下,之後不翼而飛。
再看到是在林小曼的無名指上,她向我滿是炫耀,而那時的我氣數已盡。
隻是想到我這一生,就桎梏在這令人心寒屈辱的婚姻牢籠中,絕望至極。
於是奮力奪過這枚婚戒,吞金自殺。
重活一世,我渾身泛著冷意。
但沈明修渾然不知我心中所想,還像前世般油腔滑調。
「小芸妹,我最歡喜你了,特來提親,嫁我可好?」
「我拒絕。」三個字擲地有聲。
沈明修跪在地上,臉上的表情立刻僵住了。
想來,確實是意外。
畢竟,前世這一刻,我激動得打翻了針線筐,撲進他懷裏喜極而泣。
......
沈明修隻道我欲拒還迎,繼續甜言蜜語哄著:「小芸妹,怎麼還害羞了。」
然後,牽過我的手,準備給我戴上戒指。
街坊鄰居也湊熱鬧的替我著急。
「小芸啊,你說什麼胡話,明修待你這麼好,還不快答應他。」照相館的王叔說道。
「是啊,瞧這小夥長得真俊,馬上要去文工團了吧。沒準今後要當電影明星呢。」
「芸啊,沈家也是大戶人家,你今後要享福了呢。」
嗬,我冷笑一聲,看著沈明修額頭上那道結痂的傷疤。
那是沈明修在鎮外飆車翻車時留下的。
前世,他滿臉是血的躺在溝渠裏,是我救了他。
事後,他上門道謝,彌留之際的父親臨終托孤,讓他娶我。
我以為憑沈明修的條件斷然不會同意,沒想到,他鄭重其事的點了頭。
父親好似像了解了一樁心願,鬆了口氣便撒手人間。
而我,二十出頭的閨房姑娘,哪有識人的本領。
沈明修一句:「我就喜歡你這乖巧可人的模樣。」
我就毫不猶豫的嫁了。
全然忽略了他後麵那句:「不過等我-日後去了文工團,家裏瑣碎的家務要辛苦你操持了。」
誰又會想到那瑣碎的家務,是用我全部的嫁妝,去填補外麵光鮮實則搖搖欲墜的沈家。
成名後,他在外麵的風流韻事,我要忍著恥辱一一去處理,還不能被外界知曉。
還有那刁鑽高貴的婆婆,每天讓我跪著請茶。
而他,在文工團裏,正摟著林小曼的細腰逍遙快活。
用我攢下的布料錢給林小曼買進口手表,最後連我的縫紉機也變賣了,隻因林小曼看中了一個寵物狗。
即使這麼寵,林小曼仍會耍脾氣的問他,為何要娶粗鄙女,難道她林小曼不配麼。
男人隻道:「你嫁到我家來還要伺候我那刁鑽的媽,我心疼你,不願意你受這個苦啊。」
「但周芸不一樣,她是孤女,能任人欺負,還能吃苦。關鍵是,我不心疼。」
嗬,這輩子,他沈明修愛心疼誰心疼誰去。
我再也不會淌這個渾水。
我冷笑一聲,從沈明修的手中抽離出來,掌心的布料揉成一團。
「我就是不想嫁了,你走吧。」
頓時,沈明修拉住我,收起那副玩世不恭。
「芸妹妹,這我可要說你了。」
「父母媒妁之言,沒有反悔的道理。」
這句話從風流浪-蕩的他嘴裏說出來還真是諷刺。
「現在都是新時代了,自由戀愛。」
「還講什麼媒妁之言。」
「我不中意你,自然不會嫁你。」
話落音,我便轉身回店裏,今世不願再與他多做糾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