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歲那年,我包養過一名女學生。
隻要和我在一起,我就送給她一個保研名額,並且幫她擺脫她那個吸血鬼家庭。
於是,這個長相清麗的學霸跟了我四年。
家裏破產後,父母相繼離世,我被人毀了容,打斷雙腿。
看著她和前任相擁而泣,滿眼思念的樣子。
我不告而別,而她也從來沒找過我。
後來,我在街頭賣唱的時候,她已經成為遠近聞名的商業新貴,和前任婚期漸近。
她看我的眼神,冰冷疏離。
我自嘲道:“還恨我呢?”
她卻淚流滿麵:“是啊,恨不得你去死。”
......
再次見到沈明月的時候,我已經在這個城市當了四年的流浪漢,每天的收入來源是拿著一個破舊的話筒,當街賣唱。
這一天,我像往常一樣,拖著疲軟的雙腿坐在街頭,靠著路人那麼一點的善心,維持我的生活。
街頭人來人往,全是陌生的麵孔,他們神色漠然的從我身邊經過。
就在我以為今天要挨餓的時候,一個穿著運動服的年輕女孩停在我麵前,她看著我的目光無比憐憫。
她沒有問我會唱什麼,隻是將幾張紙幣放在我麵前的破碗中,然後讓我隨便唱幾句就好。
我看著她清澈的目光,心裏了然。
女孩把我當乞丐了......
她很善良,就像沈明月一樣。
麵對我這樣的乞丐,依舊想要維持我的自尊。
可如今的我,已經沒有任何自尊心。
盡管如此,我拿起那個破舊的吉他,艱難的拉起一首簡單的樂曲。
在斷斷續續的歌聲中,我突然看到不遠處有些轟動。
一輛豪車出現在道路的盡頭,車子停下來的時候,一群服務員站在車子麵前,雙手交叉,無比恭敬的樣子。
車門緩緩打開,我看到趙澤宇走下車。
隨後,一張熟悉的麵孔出現在他身旁。
我一愣,眯起眼睛,看清楚那張臉的時候,我心突然亂了,琴弦也突然斷了。
是沈明月。
她穿著華麗精致的衣裙,白皙的脖頸上閃爍著點點星光。
她被人群簇擁著,神色淡然,再也不像當初那樣無助茫然。
她變了不少。
但依舊美麗。
沈明月神色有些疲憊,她靠在趙澤宇身旁,趙澤宇小心翼翼的扶著她,將她有些散亂的頭發整理好,兩個人十指相扣,無比恩愛的樣子。
我突然唱不下去了,嗓子裏像是塞著一團棉花。
我對麵前的女孩露出歉意的笑容,將她放下來的紙幣還給她。
女孩擺擺手。
這四年來,我受到不少的白眼,也接收到不少的善意。
也早已習慣他人的施舍。
可這一次,麵對女孩的善意,我竟然覺得很難受,久違的自尊心湧上心頭。
我想,是因為不遠處的沈明月。
讓我突然想起來,當初的我......並不是流浪漢,也不是靠人施舍才能過活的乞丐。
我曾經,也是被人追捧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