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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的深冬,天寒地凍。
我提前結束出差從奶奶家接上孩子,準備回家給作為律師的妻子一個驚喜。
一路上,我還幻想著她看到我和女兒突然出現在門口時會露出怎樣開心的笑容。
我抱著熟睡的女兒推開家門,還未卸下疲憊,就聽到二樓傳來壓抑不住的嬉笑聲。
我眉頭一皺,腳步悄然放輕。
輕輕將女兒放進她的臥室,我慢慢推開主臥的門。
我萬萬沒想到,映入眼簾的,是她和陸致遠緊緊依偎在床邊。
紅酒、玫瑰、情趣蠟燭,一切都布置得恰到好處。
她還穿著我從未見過的蕾絲睡衣,笑靨如花,眼神柔媚地看著他,一口一聲“阿遠”。
那一刻,我的世界轟然崩塌。
“江知暖!你在幹什麼?!”
她嚇得臉色慘白,手忙腳亂地拉過睡袍遮住身體,慌亂地解釋:“你怎麼回來了?!不是說後天才回來嗎!”
我根本聽不進她的話,憤怒地看向陸致遠:“你個畜生,搶了我的女人還敢上我床?”
我撲上去就是一拳。可就在拉扯中,她為了阻止我,手肘一揮,碰翻了床頭的蠟燭,那一瞬間,火苗舔上了灑落的紅酒。
“嘭——!”
火光驟然竄起,如同地獄之門在那一秒被打開!
“著火了——!!”
陸致遠大喊一聲,拉著江知暖倉皇逃出房間,連頭都不回。
而我,第一反應卻是衝向女兒的房間。
“囡囡——!醒醒!”
可門怎麼也打不開,也許是被我們的爭吵聲嚇到了,臥室竟然被反鎖了!
我一邊拚命拍門,一邊試圖破門而入,濃煙嗆得我幾近昏厥,火勢越來越大,我的皮膚一層層被灼燒,疼得我幾乎窒息。
不知道掙紮了多久,終於我撞開門。
床上的女兒昏迷不醒,臉已經被煙火熏黑,幾近毀容。
我撲過去一把抱起她,滾滾熱浪之中衝出火場。
我記得很清楚,抱著她跑出那一刻,我幾乎是靠本能在逃命。
等我再次睜開眼,是在醫院的病房裏。
醫生告訴我,我和女兒幸運地撿回一條命。
但我們都被嚴重燒傷,我四肢多處植皮,麵部毀容,女兒的臉也幾乎無法修複。
更可怕的是,我的身份證號莫名的已經在戶籍係統中顯示為“死亡”。
而江知暖在那場大火之後,迅速處理了後事。
她親手簽下了我的死亡證明,還在追悼會上痛哭流涕,宣布她“忠貞的丈夫和無辜的女兒”已在火海中喪生。
媒體一度大肆報道:“丈夫意外縱火,妻子悲痛欲絕,竹馬全力守護,舊愛終成眷屬。”
那一刻,我明白了。
她不隻是背叛我,她是徹底地,親手把我和女兒從這個世界上“抹除”。
從那天起,我帶著女兒躲藏在母親鄉下的小屋裏,一邊養傷,一邊尋找恢複身份的辦法。
可燒傷後的痛,不止在皮膚上,更在心裏。
我們成了真正意義上的“死人”,沒有名字,沒有身份,沒有未來。
而她,江知暖,卻搖身一變,成了媒體追捧的“堅強女人”。
與陸致遠結婚生子,事業蒸蒸日上,甚至還成了知名金牌律師——站在法庭上,替殺人犯辯護,把我女兒的命,說成“證據不足”。
我在火裏活下來了,可她卻把我燒成了鬼。
可笑的是,我當初是那麼愛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