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抬眼看向他。
“顧有之,我本來想跟你好聚好散,你為什麼非要纏著不放?行,你想知道,那我就告訴你。”
我站起身,一字一句地接著說。
“你那點所謂的‘名牌大學畢業生’光環?”
“抱歉,我現在已經瞧不上了。”
“我喜歡上別人了,他能給我的,是你遠遠比不上的。”
“說得再明白點,顧有之,我覺得你配不上我了。”
“這個解釋,你滿意了嗎?”
“喜歡的人?你喜歡誰?”他猛地逼近,把我堵在牆角,那雙狹長的眼睛陰沉得可怕,“許婉婉,你應該喜歡的人是我,是我!”
我被他嚇得心臟狂跳,幾乎要蹦出胸腔。
我知道站在我麵前的是誰。不是那個裝窮的顧有之,而是南陽集團的公子哥。
在這個城市,有錢有勢的人,從來不把普通人的尊嚴當回事,今天他氣瘋了,把我怎麼樣都不奇怪。
但我不會退縮。
與其作為別人賭局裏的玩物,被玩膩後像垃圾一樣丟掉,我寧願清清白白地站著死。
“顧有之,我從來沒說過我喜歡你。”
“許婉婉!”
顧有之低吼,眼睛紅得嚇人。
他猛地伸手掐住我的脖子,指尖用力收緊。
“許婉婉,”他咬著牙,一字一頓,“我再給你一次機會。”
“回到我身邊,別再跟我鬧脾氣!”
“你就算殺了我,我也......”我呼吸困難,求生的本能讓我拚命去掰他的手,卻根本撼動不了。
我眼前陣陣發黑,幾乎要窒息暈厥。
就在這時,脖子上的力道驟然消失。
我渾身脫力,腿一軟。
下一秒,就向後倒進了一個堅實又溫暖的懷抱。
頭頂傳來一個清潤好聽的聲音,帶著點玩味。
“這位......哥們兒,大白天的,你還想動手殺人不成?”
我抬起頭,看著這個人,覺得異常眼熟。
他低下頭,對我眨了眨眼,我立刻想起來了。
去年,在家鄉的湖邊,他曾把我攤上所有的手工藝品都買光了,就為了請我吃頓飯。我當時以為他圖謀不軌,拿著卷起來的海報,叉著腰,把他從橋頭追打到橋尾。
後來,他天天來,我就天天趕,最後才弄明白,他就是單純想請我吃頓飯。
也怪不得我誤會,實在是他那人嘴笨,明明沒什麼文化,偏要拽些酸詞,說什麼“共享良辰美景”。
我當然會多想。
隻是沒想到,他竟然也是這個大城市的人。
他把我抱得更緊了些,語氣帶著三分戲謔,“小美女,你大老遠跑來市裏找我,結果受了這麼大委屈?沒傷著吧?”
我搖搖頭,順勢靠在他懷裏,語氣裝得情意綿綿。
“沒有。就是碰上個死纏爛打的窮學生罷了,親愛的你可別誤會,我對你一片真心,早就跟他斷幹淨了。”
他立刻就懂了我的意思,那雙桃花眼也深情款款地回望著我。
站在一旁的顧有之,此刻倒像個多餘的局外人,一雙眼睛紅得能滴出血。
他心裏怎麼想我不知道,我的心卻像被刀割一樣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