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級時,陳霄上了初三,因為要準備中考,所以他看我的時間就少了。
那時我大概是有點得意忘形了,甚至因為這點小事有點生陳霄的悶氣。
大概是因為那時沾了陳霄的光,在班裏有了幾個朋友,所以就覺得自己也是個值得愛的人了。
不過我很快就被拉回了現實。
哥哥因為我離世的消息不知道被誰發現了,也不知道被誰傳出來了,周圍人都知道了我是個一出生就害死了自己親哥哥的掃把星。
我好不容易收獲的幾個朋友,也重新開始疏遠我。
我又成了一個人。
不,我還有陳霄。
其實那段時間很多人不單單隻是說我是掃把星、殺人犯。
我偶爾還會被幾個凶巴巴的同學推到角落裏欺負,有一次他們下手重了,我額頭上青了好大一塊,放學的時候還沒消散,就被陳霄發現了。
當時陳霄很自責。
「對不起小歌,是我沒保護好你。」
我很感動。
因為媽媽看到我頭上的傷痕時,她說的是——
「活該。」
至於爸爸,爸爸從來看不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