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我大三。
父母在開車送貨的時候被一輛逆行的貨車撞得車毀人亡。
十五歲的妹妹受不了父母去世的打擊,心臟病發,急需做心臟搭橋的手術。
家裏的積蓄根本不夠擔負妹妹的手術費用。
就在我絕望之際,陸母的人找到我。
“果然很像。”這是她對我說的第一句話。
“我可以幫你妹妹支付手術和後續調養的費用。但是你得替我做一件事。”
她將一張照片遞到我麵前,“你照這個整個容,你和她已經很像了,調整得再像點就行。整完之後陪在我兒子身邊,照顧好我兒子和我孫子,五年為期。五年之後我給你五百萬,放你自由。”
“好”
我連忙應下,生怕她反悔。
“那行,這張照片留給你,這是我讓律師草擬的協議,你看看,沒什麼問題的話就在這裏簽個字。”
就這樣,我從跟陸澤亡妻六分相像,微調之後像了八分。
臉恢複好後,陸母就把我帶進了陸家,丟給了陸澤。
這幾年,我始終牢記陸母對我妹妹的救命之恩。費盡心力照顧好陸澤和陸時璟。
就連陸澤醉酒後將我拖進他的臥室壓在身下喊著“小雅”的時候也沒有掙紮。
這也是我工作的一部分,簽下協議的時候我就知道的。
可是真的好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