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辰軒就是芝麻大小的心眼,借不到錢,他離開學校就去了教育局舉報教導主任買賣學分,收受賄賂。
“我實名舉報,要求教育局盡快處理,證據我都有......”
他手裏有送禮的購物記錄、銀行的流水明細,這種關鍵性的證據省去了教育局調查的時間。
從舉報到通報,僅僅隻用了半個小時的審核時間。
隻是教導主任也不是一個坐以待斃的人,他在趕走了陸辰軒後就立刻上報了學校,以違反校規校紀、勒索同學錢財為理由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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