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晚上,我在電話裏拒絕了埃略特來接我,非常安全地來到了布萊德雷夫人的家裏。我遲到了一點,因為有人來看我,所以耽擱了。我上樓時聽見客廳裏鬧哄哄的,以為這一定是個大型聚會,出乎意料,我發現連我在內才有十二人。布萊德雷夫人身穿綠緞衣服,白色硬領上鑲著小粒珍珠,非常雍容華貴。埃略特穿著他那身剪裁得當的無尾禮服,顯出誰也模仿不來的風雅。他跟我握手時,我感到各種阿拉伯香水的氣味衝鼻而入。我被介紹給一個有點發胖的高個子男人,他生著一張紅臉,很不自在地穿著晚禮服。他就是尼爾森博士,但在當時那個頭銜對我毫無意義。其餘的賓客都是伊莎貝爾的朋友,但他們的名字我是聽過就忘。女的年輕漂亮,男的都年輕強健。除了一個男孩以外,沒有誰給我留下任何印象。我之所以記得那個男孩,隻是因為他個頭很高,塊頭很大。他的身高肯定有六英尺三四,肩膀寬厚。伊莎貝爾顯得很漂亮,穿著白綢衣,一條緊身長裙遮住了胖腿,外衣的樣式表明她的胸脯已發育豐滿,裸露的雙臂稍嫌肥胖,但脖子卻很可愛。她很興奮,兩隻麗眼閃閃發光。毫無疑問她是個非常漂亮而又性感的年輕女子,但很明顯的是,如果不加留意,她會變得肥胖而失去身段。
進餐時,我發現我的位子介於布萊德雷夫人和一個靦腆乏味的女孩之間,她似乎比其餘的人還要年輕。就座以後,為了打破拘束,布萊德雷夫人解釋說,這女孩的祖父母住在馬文,她和伊莎貝爾曾是同學。她名叫索菲,這是我唯一聽到被提及的名字。餐桌上很多人鬥嘴打趣,每個人都扯著嗓子講活,哄笑連連。他們好像彼此非常熟悉。當女主人沒跟我談話時,我試圖跟鄰座的女孩交談,但不很成功。她比其餘的人嫻靜多了。她不漂亮,但她的臉蛋很有趣,鼻子小翹,嘴寬,眼睛是綠藍色,頭發是沙黃色,發式簡單。她很瘦,胸脯幾乎跟男孩一樣扁平。不停的打趣也會使她發笑,但笑得有些勉強,使你覺得實際上她並沒被逗樂,而是假裝被逗樂了。我猜她是在努力顯得合群。我弄不清她是有點笨,還是僅僅因為過分膽怯,我試了種種話題,她都不接茬,我沒有更好的話題可講,便請她告訴我在座的人都是誰。
“嗯,你認得尼爾森博士,”她說著,指了指坐在布萊德雷夫人另一邊和我正對麵的那個中年男人,“他是萊雷的監護人。在馬文他是我們的醫生。他很聰明,他為飛機發明誰都用不上的裝置,他不幹這事的時候,就會喝酒。”
講到這裏,她那淺色的眼睛閃了一下光,這使我感到,她不像我起初想象的那麼簡單。她繼續給我介紹一個又一個年輕人的名字,告訴我他們的父母是誰,在介紹男孩時,她會介紹他們上過什麼大學,如今在幹什麼工作。她講解得非常明白。
她會說“她很可愛”,或者說“他高爾夫球打得很好”。
“那個粗眉毛的大個子是誰?”
“那個麼?噢,那是格雷·馬圖林。他父親在馬文的河邊有一幢好大的樓房。他是我們那兒的百萬富翁。我們為他感到很自豪。他給我們上課。馬圖林、霍布斯、雷納和史密斯。他是芝加哥最富有的人之一,格雷是他的獨生子。”
她在講那一串名字的時候,語調裏帶有一種有趣的嘲諷,所以我以好奇的目光看了她一眼。她感覺到了,臉紅了。
“再給我講講馬圖林先生吧。”
“沒什麼可講了。他有錢。他備受尊敬。他在馬文給我們蓋了一座新教堂,他給芝加哥大學捐了一百萬美元。”
“他兒子是個帥小夥。”
“他人很好。你決想不到他祖父是個住棚屋的愛爾蘭人,他祖母是一家飯館裏的瑞典女招待。”
格雷·馬圖林並不帥氣,隻是引人注目。他模樣粗糙原始,鼻子短平,嘴唇肉感,膚色就是愛爾蘭人的那種紅色。一頭厚密的黑發烏光發亮,濃眉下是一雙清澈湛藍的眼睛。他雖然塊頭很大,身材卻很勻稱,如果脫光衣服,肯定是標準的男子形象。他明顯力氣很大。他的男子氣概引人注目。他使得坐在他身邊的萊雷顯得弱小,其實萊雷隻比他矮了三四英寸。
“很多人愛慕他,”我那害羞的鄰座說,“我知道有幾個女孩為了得到他,隻要不是殺人什麼都肯幹。但她們還是輪不上。”
“為什麼輪不上?”
“你什麼都不知道,是嗎?”
“我怎麼會知道呢?”
“他非常愛伊莎貝爾,愛得暈頭轉向,而伊莎貝爾卻愛著萊雷。”
“他為什麼不去爭一爭,把萊雷趕走呢?”
“萊雷是他最好的朋友。”
“我想這就難辦了。”
“像格雷一樣講道德的人當然難辦。”
我不確定她講這句話是不是完全認真的,也不確定她的語調裏是否有一絲嘲弄。她的神態和舉止中沒有絲毫玩笑的跡象,但我得到的印象是,她既不缺乏幽默感,也不缺乏機靈。我不清楚她在和我交談時究竟在想些什麼,但我知道我是永遠也弄不明白的。她顯然對自己沒有把握,我感覺到她是一個獨生孩子,跟比她大得多的人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她身上有一種質樸,一種不可見性,對我產生吸引,不過,如果我有關她過得相當孤獨的想法沒有弄錯的話,那麼我猜想,她一直在悄悄地觀察和她一起生活的那些長者,並對他們形成了明確的看法。我們這些成年人,很少想到小孩對我們的評判是多麼無情,又是具有怎樣的洞察力!我再次盯著她那雙綠藍色的眼睛。
“你多大了?”我問道。
“十七歲。”
“你讀書多嗎?”我冒然問道。
但她還沒來得及回答,布萊德雷夫人要盡主人之誼,講了幾句話使我不得不去應答,我
還沒來得及擺脫與她的交談,晚餐就結束了。年輕人一窩蜂似的離開,前往他們要去的地方,剩下我們四人上樓到了客廳。
我驚訝我竟然會受邀參加這次聚會,因為在東拉西扯了一陣之後,他們談起了我認為他們本該寧願在私底下討論的事情。我無法決斷怎麼做才是慎重之舉,究竟是應該起身離開,還是作為一個公眾無私的聽眾,留下來會對他們有些用處呢?討論的問題,是萊雷不願意去工作的怪毛病。引發這場討論的導火索,是馬圖林先生的提議,就是晚餐時在座的那個男孩的父親,提議把萊雷收進他的事務所。這是一個好機會。靠著能力和勤勉,萊雷可以指望在適當的時候賺大錢。小格雷·馬圖林熱切地希望他接受這個職位。
我不記得大家是怎麼說的,但對談話的主旨我卻記憶猶新。在萊雷從法國回來時,他的監護人尼爾森博士就建議他去上大學,但他拒絕了。他有一段時間什麼都不想幹,是很自然的;他經曆過艱難困苦,並曾兩次負傷,隻是不嚴重而已。尼爾森博士認為他驚魂未定,最好讓他休息到完全恢複為止。可是一周又一周過去了,接著一月又一月地過去了,如今從他脫掉軍裝時算起已超過一年。原來他在陸軍航空兵團幹得不錯,回來後在芝加哥有了點名氣,結果有幾位商人給他提供職位。他謝過那些人,但拒絕了。他沒說出理由,隻說還沒有想好要幹什麼。他和伊莎貝爾訂了婚。布萊德雷夫人並不感到意外,因為他們多年來難舍難分,她知道伊莎貝爾愛著這個小夥子。她喜歡萊雷,認為他會使伊莎貝爾幸福。
“伊莎貝爾的個性比他強。她能彌補萊雷的不足。”
雖然他倆年歲都還小,布萊德雷夫人卻很願意讓他們馬上結婚,但在萊雷開始工作之前她還不打算讓他們完婚。萊雷自己有一小筆錢,但哪怕萊雷的錢比現在多十倍,她也會堅持要這麼做。就我所知,她和埃略特希望從尼爾森那裏弄明白的是萊雷打算幹這麼。他們要尼爾森運用自己的影響力,讓萊雷接受馬圖林先生給他提供的職位。
“你知道我對萊雷從來沒有多大威信。”尼爾森博士說,“哪怕在他小時候,他也是我行我素。”
“我知道。你讓他跑野了。他能變得現在這樣好,真是個奇跡。”布萊德雷夫人說。
尼爾森博士一直在喝酒,聽了此話狠狠地瞪布萊德雷夫人一眼。他的紅臉膛更紅了幾分。
“我多忙啊。我有自己的事情要照料。我收留他是因為他沒有別的地方可去,而他父親是我的朋友。他可不是容易管教的。”
“我不明白你怎能說出這樣的活,”布萊德雷夫人刻薄地回答,“萊雷的性情可愛得很!”
“這孩子從不跟你頂嘴,但他想幹的還是照樣去幹,當他把你都氣得發瘋的時候,他隻說一聲對不起,而聽任你去發脾氣,對這樣的孩子你有什麼辦法呢?如果他是我親生的,我會打他。可他在世上沒一個親人,他父親把他留給我,是認為我會對他好,我沒法對他下手!”
“這可扯遠啦,”埃略特有些性急地說,“現在情況是這樣:他東遊西蕩時間夠長了;他有個好機會,可以得到一個職位,去了能掙大錢,他要想娶伊莎貝爾,就必須接受這個職位。”
“他得明白,”布萊德雷夫人插嘴說,“在當今的世界上,男人是必須工作的。他現在身強體壯。我們都知道,在世界大戰之後,有些男人從戰場回來後什麼都不幹。他們是家庭的包袱,對社會無益。”
這時我插話說:“可是他拒絕人家給他提供的各種職位,他究竟說了什麼理由呢?”
“沒理由。隻說不合他的心意。”
“難道他什麼事都不想做嗎?”
“顯然如此。”
尼爾森博士又端起一杯加冰水的威士忌。他長飲一口,然後看著他的兩位朋友,說道:“我可以談談我的印象嗎?我不敢說我是判斷人類天性的行家,但無論如何我從業已有三十多年,我覺得我對人類的天性有所了解。戰爭確實對萊雷有所影響。他去時和回來時已是判若兩人。他不僅是長了年歲。有些事情改變了他的性格。”
“什麼樣的事情?”我問。
“我不知道。他對戰爭經曆很少談及。”尼爾森博士轉向布萊德雷夫人,“他給你講過嗎,路易莎?”
布萊德雷夫人搖搖頭,說道:“沒有。他剛回來時,我們曾設法讓他給我們講一些他的冒險經曆,但他隻是以他獨特的方式笑了笑,說沒什麼可講的。他甚至對伊莎貝爾也沒講過。伊莎貝爾試了又試,都沒從他嘴裏問出什麼。”
談話就以這樣不佳的方式進行,不久尼爾森博士看了看手表,說他必須走了。我準備和他一起離開,但埃略特硬要我留下來。尼爾森博士走後,布萊德雷夫人為他們拿私事麻煩了我而道歉,說她擔心我已經厭煩了。
“但你看得出來,這是壓在我心頭的一件大事。”她最後說。
“毛姆先生非常持重,路易莎,什麼事情你都可以告訴他。我不覺得鮑勃·尼爾森和萊
雷之間是非常親密的,但有些事情路易莎和我認為最好還是不對他講。”
“埃略特!”
“你已經對他講了那麼多,剩下的也可以告訴他。我不知道你在進餐時是否留意了格雷·馬圖林?”
“他個頭那麼大,很難不注意到他。”
“他是伊莎貝爾的追求者。萊雷不在家期間,他一直非常殷勤。伊莎貝爾喜歡他,如果戰爭久拖下去,伊莎貝爾很可能已經嫁給他了。他向伊莎貝爾求過婚。伊莎貝爾沒答應,也沒拒絕。路易莎猜想她是要等萊雷回家後再拿主意。”
“格雷怎麼沒去打仗呢?”我問。
“他踢足球時傷了心臟。傷不嚴重,但部隊不收他。總之萊雷一回家他就沒機會了。伊莎貝爾完全把他拒絕了。”
我不知道他們指望我對此說些什麼,於是我什麼也沒說。埃略特繼續陳述。看著他顯貴的外表,聽著他的牛津腔調,覺得他太像外交部的一名高官了。
“當然萊雷這孩子非常好,他跑去參加陸軍航空兵團,真是好樣的,但我對人的品性看得很準……”他對我狡黠地微微一笑,第一次對我提到他曾靠買賣藝術品起家,“否則我現在就不會有一大批最好的股票。我的看法是萊雷永遠不會有多大出息。他沒有值得一提的金錢,也沒有地位。格雷·馬圖林的情況就大不相同了。他擁有古老的愛爾蘭好姓氏。這個家族出過一位主教、一位戲劇家,還有幾位名將和名學者。”
“這一切你是從哪兒知道的?”我問。
“這種事情大家都會知道,”他漫不經心地回答,“事情上,前幾天我在會所碰巧翻了一下全國名人辭典,偶然看到了這個姓氏。”
我認為我沒有必要複述進餐時我的鄰座對我說過的話,即格雷的祖父是個住棚屋的愛爾蘭人,而他的祖母是個瑞典女招待。
埃略特繼續往下講:“我們認識亨利·馬圖林都有很多年了。他是個大好人,是個大富人。格雷即將進入芝加哥最好的經紀行。他已在世上立足。他想娶伊莎貝爾,不能不承認,為伊莎貝爾著想,他們是絕配。我本人完全讚成這門婚事,我知道路易莎也讚成。”
“你離開美國這麼久,埃略特,”布萊德雷夫人幹笑著說,“你忘了,在這個國家裏,女孩子不會因為母親和舅舅看中一門婚事就嫁人。”
“這種現象不值得誇耀,路易莎,”埃略特嚴厲地說,“根據我三十年的經驗,我可以告訴你,適當參照地位、財產、門第安排的婚事,不論在哪方麵,都勝過戀愛結婚。不管怎麼說,法國是世界上唯一的文明國家,要是在法國,伊莎貝爾會毫不猶豫地嫁給格雷;然後,過了一兩年,如果她有需要,她會讓萊雷當情人。格雷則會將一個出眾的女演員金屋藏嬌,於是大家都十分快活。”
布萊德雷夫人並不傻。她用調皮而快活的眼光看著哥哥,說道:“這也有不利之處,埃略特,因為紐約的戲劇隻在有限的周期內到這裏演出,格雷隻能把他那金屋的嬌客留住一段長度很不穩定的時間。這對各方麵來說肯定都是很不安寧的。”
埃略特笑道:“格雷可以在紐約股票交易所買個席位嘛。畢竟,如果你們一定要住在美國,我看不出為什麼能夠住在別處,卻不能住在紐約。”
聽他說到這裏,我就告辭了。但在走之前,不知道為什麼,埃略特問我是否願意和他一起吃頓午飯,會會馬圖林父子。
“亨利是美國商人的最好典型,”他說,“我覺得你應該認識他。他為我們照管投資已有好多年。”
我並不很想去做這事,但沒有理由拒絕,於是我說我很高興認識亨利·馬圖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