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遇埃略特時,隻是一個普通的年輕作家,他沒把我放在眼裏。他對人的麵孔能做到過目不忘,無論在哪裏跟他邂逅,他都會和我熱情握手,但未表露加深交往的意向。打個比方,如果我在歌劇院遇見他,他正和一位上流人士在一起,他就太容易看不見我了。但是,緊接著我就在劇作方麵有了一鳴驚人的成就,很快我就發現,埃略特對我親熱多了。有一天我收到他的請帖,邀我去克拉裏治飯店午餐,那是他在倫敦時的住所。這是個小型聚會,沒什麼要人參加,我的想法是,他在試探我。但從那以後,由於我的成功給我帶來了許多新朋友,我見他的機會就更多了。此後不久,我在巴黎度過了秋日裏的幾周,在一位共同的相識家裏遇見了他。他問我住在哪裏,一兩天後我又收到午餐邀請,這一次是在他的公寓裏。到達後,我吃驚地發現,這是個檔次相當高的聚會。我不禁笑了。我知道,他以準確無誤的社交理解力,已經意識到,作為一名作家,我在英國社交界是無足輕重的,但在法國,一名作家僅僅因為他是作家,就會備享尊榮,而我就是如此。在接下來的那些年裏,我們的關係變得相當密切,卻沒有發展為友誼。我懷疑埃略特·坦普爾頓是否可能做朋友。他對人品毫無興趣,隻看重其社會地位。我偶爾到巴黎,他偶爾到倫敦,每逢他需要補充賓客,或者他不得不款待美國遊客時,他總是邀請我赴會。我猜想,那些美國遊客,有些是他的老主顧,有些是拿著介紹信來找他的陌生人。他們是他背負的十字架。他覺得他得為他們做點什麼,但又不願讓他們會見他那些顯赫的朋友。打發他們的最好辦法當然是請他們吃頓飯,領他們看場戲,但這也往往是棘手的,因為往後三周他每晚都騰不出身來,而且他知道那些人是很難就此滿足的。由於我是個作家,翻不起大浪,他不介意告訴我他在這種事情上的難處。
“美國人亂寫介紹信,一點也不體諒別人。我並不是不願意見那些推薦來的人,可我真是不懂,幹嗎要把他們強加給我的朋友!”
為了彌補招待上的不周,他把大籃的玫瑰花與大盒的巧克力送給客人,但有時他還得加碼。就是在那時,在他對我講了心裏話之後,他有幾分天真地請我去參加他組織的聚會。
“他們很想認識你,”他在邀請函裏恭維我,“某某夫人很有教養,你寫的書她全讀過。”
某某夫人會告訴我,她非常愛讀我的那本《佩林先生與特瑞爾先生》,並祝賀我發表劇本《軟體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