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以往動筆寫小說,從未如此猶疑不定。我將本書稱為小說,隻是因為我找不到別的名字稱呼它。我沒有多少故事可講,也不會以死亡或婚姻來收場。一死百了,死亡總是故事的大結局,而婚姻也能使故事圓滿收官。老於世故的人昧於事理,才會瞧不起傳統上所謂的大團圓結尾。老百姓自有健全的本能,認為有了這樣的結局,該交代的就都交代了。男性和女性,不論經曆多少悲歡離合,終於得以聚首,便實現了他們傳宗接代的生物功能與興趣。可是我會讓讀者懸於半空。此書寫的是我對一個男人的回憶,我跟他總是時隔很久才會有一次近距離接觸,在分手期間,我對他的遭遇知之甚少。當然,我發揮一下想象力,便足以合乎情理地填補空白,使我的敘述連貫一致;但我不願這麼做。我隻想記下從親見親聞中了解的情況。
多年前我寫過一本小說,取名《月亮與六便士》。那本書我寫的是著名畫家保羅•高更,我利用小說家的特權,設計許多情節,來描繪我創作的這個人物。創作的依據,隻是我對那位法國藝術家生平事跡的少許了解提供給我的聯想。寫這本書我卻不願如法炮製。我不會做任何虛構。為了避免在世者感到難堪,我為在這個故事裏扮演角色的人自行設計了姓名,我還另外花了心思,確保沒人能識別他們的真麵目。我寫的這個人沒什麼名氣。他很可能永遠都寂寂無名。也許在他行將就木時,他的塵世之旅所留下的痕跡,不會多於投石於河水時在水麵留下的漣漪。所以我這本書,如果終究有人讀的話,隻是因為它可能擁有一些內在的趣味。也有可能,他為自己選擇的生活方式,他性格中異乎尋常的力量與美好,會對他的同胞施加不斷增強的影響,使得大家在他辭世許久以後,或許會認識到,在這個時代出過一個非常傑出的人物。到那時,我在此書中寫的是誰,就會大白於世,那些想對他早年生活至少有所了解的人,就可以從此書中多少得遂所願了。我想我這本書,在其得到公認的範圍內,對我朋友的傳記作者而言,會是用得上的資料。
我不想哄騙讀者,說我記錄的對話,可以當作逐字逐句的實錄。我從不記錄人們在這個場合或那個場合說了些什麼,但隻要談話與我有關,我的記憶力是可靠的,雖然我用自己的語言來複述這些交談,但我相信表達的意思不會走樣。我剛說過我不做任何虛構,現在我想把這個聲明改一改。我采取了自希羅多德時代以來的曆史學家慣用的擅自主張,把我本人沒有親耳聽到也不可能聽到的講話,通過故事中那些人物之口說出來。我這麼做的理由,跟曆史學家一樣,都是為了活躍場景,使之逼真。那些交談,如果隻是記流水賬一般轉述出來,可讀性就差了。我希望自己的書寫出來有人讀,我想,設法提高作品的可讀性,是站得住腳的。聰明的讀者自有慧眼,很容易看出我在何處用了這種手法,並且完全可以棄之不顧。
我動筆寫這本書時忐忑不安,另有一個原因,即我描寫的人物主要是美國人。了解人是很難的事情,我認為除了本國同胞以外,所有人都是無法真正了解的。男男女女不僅僅是他們本身,還是他們出生的那個地域,是他們在其中蹣跚學步的那座城市公寓或那個農場,是他們在孩提時代所玩的遊戲,是他們偶然聽老太太講過的故事,是他們所吃的食物,是他們所上的學校,是他們喜愛的體育運動,是他們閱讀的詩章,是他們信仰的神靈。所有這一切,使他們成為現在這樣,而這一切不可能通過道聽途說就能了解,你隻能通過親身經曆才能懂得。你隻有變成他們本身才能懂得。由於你隻能通過觀察才能認識不同國度的人,所以你很難在書頁之間可靠地將他們描寫出來。就連亨利·詹姆斯那麼眼光敏銳、心細如發的觀察家,雖然在英國生活了四十年之久,也未能創作出一個地地道道的的英國人。至於我自己,除了幾篇短篇小說外,從未試圖描寫本國同胞以外的人。我在短篇小說中冒險逾越雷池,是因為在短篇小說裏處理人物時可以粗放一些。你給讀者畫個大致的輪廓,讓他們去填充細部。有人會問,既然我能把保羅·高更變成英國人,為什麼不能將本書中的人物如法炮製呢?回答很簡單:我辦不到。我一改,他們就不再是原來的樣子了。我不敢冒稱他們是美國人自己眼中的美國人,他們是英國人眼中所見的美國人。我沒有試圖重現他們講話的特色。英國作家試圖重現美國人講話特色時造成的亂像,跟美國作家試圖重現英國人所講的英語時造成的亂像是旗鼓相當的。俚語是個大陷阱。亨利·詹姆斯在他寫的英國故事裏老是使用俚語,但從來不如英國人用得那麼地道,所以他非但沒有取得追求的對話效果,還動不動就令英國讀者受到難過的驚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