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嘉南跟我很討厭的一個人走的很近。
我一時生氣,就停了他的卡。
他一連半個月都沒來找我。
最終是我沉不住氣去跟他道歉。
並且保證再也不會停卡了。
沈嘉南勉為其難地原諒了我,並且警告我,“你不喜歡的人並不代表我不能社交,林海棠,我希望你能清楚, 我隻是你的男友,不是你的寵物。”
“好,好,我知道了。”
畢竟是自己親手選的男友,自然地自己寵著。
況且我跟沈嘉南認識二十多年了,他的倔脾氣我是了解的。
當年沈家遭難,我用林家的錢幫助沈家度過難關。
沈家讓我們聯姻,可沈嘉南卻說:“我隻當她是妹妹。”
“我是永遠都不會跟她在一起的。”
這話刺激到了我爸媽。
我爸媽死活不讓我再喜歡沈嘉南,同時斷了對沈家的資助。
後來沈嘉南來找我。
他說:“我們在一起吧。”
我當時以為他是愛上我了,後來我才知道他隻是為了我的錢。
知道真相後,我去質問沈嘉南。
他卻一臉傲嬌,“你不是早就知道我不愛你嗎?是你選擇我的,不是我選擇的你,如果你不想跟我在一起,我們也可以分手。”
我想了想,其實沈嘉南愛我的錢也沒什麼。
畢竟有錢是我的優點之一,而且是永遠都不會消失的優點。
那就等同於沈嘉南是喜歡我的。
自我洗腦後,我就跟沈嘉南約法三章。
“我們在一起就是因為愛,你不能背叛我。”
沈嘉南當時跟我發誓。
“我沈嘉南雖然現在沒那麼喜歡你林海棠,但我保證跟你在一起期間我絕不會背叛你,隻要你願意,我會跟你結婚,我們會在一起一輩子。”
看吧,這就是沈嘉南。
他傲嬌的性子,很對我的胃口。
雖然現在回想起來,我很想打自己一巴掌。
但年少無知時的自己,就很上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