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可以。”
我點頭,無視了我爹暴怒的神情,從腰間解開當初兩家定親的信物,又將隨身攜帶的婚書拿出來,當眾撕碎。
“煩請諸位見證,我與顧崇明退婚,非我之責,乃他之過錯。”
說完,將信物遞回去,從女子懷裏掏出來我的玉佩。
眾人議論更甚,我卻看也不看,手上用力。
上好的羊脂白玉便摔了個四分五裂。
就像我憋屈的前半生,也隨著這塊玉佩一起,沒了個徹底。
“從今日起,我們橋歸橋路歸路,再無幹係。”
似乎沒想到我會這麼決絕地退婚,顧崇明鮮有地愣住。
連我爹都一副從沒認識我的表情。
我卻隻覺得渾身說不出的快活。
婚退了,我也沒了劇情的幹擾。
那麼之後,就輪到我了。
輪到我將這麼多年的委屈、憋悶盡數返還!
這場退婚被好事者傳得沸沸揚揚。
一個是當朝新貴,一個是正經官家女子。
原本是人人都看好的天作之合,誰也沒想到會是這樣狼狽的收場。
周家的大門關上,在外麵尚且維持著臉麵的父親,揮退了下人,突然發難。
我承了重重的一個巴掌,勒令跪在祠堂,反省三日。
看著眼前閃爍的燭火,我卻不由得思緒放空。
我什麼時候發現自己是所謂的虐文女主的呢?
早在七年前就發現了。
那時我還對顧崇明追捧至極,隻覺得他寒門出身,讀書卻用功努力,是個良人。
卻不想,他學人家英雄救美,隨後又把那美嬌娘女扮男裝藏在了身邊。
我想要揭穿,身體卻怎麼也動不了,說一句關於那美嬌娘的話都不成。
當夜回去,我便做了夢。
夢見自己是話本裏的虐文女主,這輩子注定和顧崇明糾纏不清,任由他和林柔磋磨。
直到大結局,才莫名其妙與顧崇明和解,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初時我不信,直到後來,每一個劇情都和現實發生得一模一樣。
遇見顧崇明,我就隻能像個木偶人,不受控製地做出那麼多蠢事。
直到近日,我才發覺身體的掌控權逐漸回到我手上。
退婚劇情出現,我才終於徹底掌控回了自己的身體。
所幸,還不算晚。
我還年輕,有的是時間,去發泄我的怒火。
但首先,我得先從我爹的手中活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