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被幼兒園老師指認成小偷,我一氣之下將對方告上法庭。
妻子卻篤定說兒子就是小偷。
隻因真正偷東西的人是她白月光的兒子,她不想讓對方難堪。
她對我的解釋是:
“不就是被叫幾天小偷嗎?有什麼大不了的。讓兒子在家裏玩省點學費不好嗎?”
原來妻子一直都是這樣想的。
既如此,我和兒子也沒有留下的必要了。
......
出差路上,我接到了幼兒園的電話。
“顧先生,麻煩您來一趟幼兒園,花花今天在幼兒園偷了其他小朋友的東西,這樣的小朋友是不能留在我們幼兒園的。”
我連忙解釋,卻聽園長繼續說道:“連花花媽媽都認定他是小偷,難不成還能是誣陷的?”
我一瞬間如遭雷擊。
等我趕到幼兒園時,妻子已經帶著白月光將花花的東西丟了出去。
“一個小偷也配叫我媽媽,如果今天你不跟凱凱道歉的話,你就不用回家了。”
“看看你教出來的東西,小小年紀就會撒謊,如果凱凱受到一點委屈,我絕對不會放過你們兩父子!”
凱凱是妻子白月光的孩子。
我沉默著收拾兒子的東西,離開這裏。
可是在我臨走時,一個小朋友拉住了我:“叔叔,我知道花花是冤枉的,因為我看到是張凱偷了東西。”
我當即火冒三丈,轉身就要找妻子理論,“你憑什麼說兒子偷人東西?明明其他小朋友都說是張凱偷的!”
妻子見周圍人眼神都在往張凱身上轉悠,她一個箭步衝上前,將我推到在地:“凡事都要講究證據!你年輕的時候手腳就不幹淨。兒子偷東西,八成是跟你學的。”
本來,我都快信了。直到我看見陳好眼底一閃而過的心虛,再加上她的惱羞成怒。
事情肯定沒那麼簡單!
我利落地爬起身,還想與她理論據爭。
妻子的白月光卻先我一步開口:“你就是北丞哥了吧?我經常聽陳好提起你。”
“都怪我不好,讓你們吵架了。”
“但我兒子絕對不可能偷東西的,畢竟我從小就品學兼優,不像北丞哥,十幾歲就偷家裏的錢。”
我麵色一沉,陳好說我手腳不幹淨,我可以不同她計較。
年輕時,我確實因為陳好想要的一些限量款包包偷拿過家裏麵幾百塊錢。
但那人是我爸,我也趕在第一時間將窟窿補上。
她常常笑我:“不問自取就是偷。”
我反駁不了,我也認。可若不是她第一時間教唆我,威脅我買不到包就和我分手。
我怎麼會......
我一巴掌甩到張立業臉上,“我們夫妻之間的事,不需要你來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