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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睡到了自然醒。
一打開手機,有十幾個沈月打來的未接電話。
這倒是稀奇。
不等我感慨完,她又打了過來。
「林木,你死哪去了?我爸拉了!」
「還有我媽,你幾天沒給她洗澡了?」
她的聲音尖銳:「是你跟我保證,肯定會照顧好他們,我才吧他們交給你的!你就是怎麼照顧的?」
「沒本事也就算了,沒想到責任心都沒有!你太令我失望了!」
聽了她的話,我隻覺得好笑。
我要真沒責任心,能照顧她爸媽三年?
沈月的爸癱瘓,媽媽有阿茲海默症,可想而知有多難照顧!
他爸媽看不上我,嫌我是靠他們女兒吃飯的軟飯男,總逼我和沈月離婚。
我不同意,他們就想盡辦法折騰我。
一天拉三回褲子,都是基操。
我苦不堪言,可因著對沈月的愛,一直默默忍受。
直到和沈月提了離婚,我才得以解脫。
我漫不經心:「你不會請個護工嗎?準前妻」
沈月一聽就炸了:「你什麼意思?就是不想管了唄?」
我平靜開口:「那是你爸媽,不是我的,該照顧他們的是你!」
「你不想親力親為,那就花錢雇人啊!跟我吼什麼?」
沈月父母的難纏在護工界是出了名的,想短時間內找個靠譜的,恐怕不容易。
大概是明白這一點,沈月放軟了聲音:「我爸媽這些年都是你照顧,他們的情況你最了解!」
「我們是一家人,不說兩家話。」
我笑了:「可別禍害我了!你和你初戀才是一家的,不行讓他照顧唄。」
電話那邊傳來她的尖叫:「阿明的手是彈鋼琴的,怎麼能幹這麼粗鄙的活!」
「林木,安的什麼心?」
所以呢?我就活該承受這些嗎?
原來愛與不愛,真的很明顯。
那我的七年,到底算什麼呢?
我隻覺得累,累到不想呼吸。
「你定個時間,咱們把婚離了。」
「你再胡攪蠻纏,別怪我不留情麵。」
沈月愣了,隨後哈哈大笑:「你還能威脅到我?林木,你太看得起自己了。」
「最後一次警告,再鬧,老娘就讓你淨身出戶。」
以前怎麼就沒發現她聽不懂人話呢!
我隻覺得厭煩:「可以,你定時間,我肯定奉陪。」
電話那邊玻璃碎裂的聲音,沈月發脾氣了。
她咬牙切齒:「好啊,一個小時後,誰不來誰孫子!」
可沈月一向說到做不到,這一次也是。
我在民政局門口等了兩個小時,都沒看到她人影。
給她打電話,也沒有人接。
我捏了捏眉心,隻覺得胸中憋著一口悶氣。
有必要嗎?都要離婚了,還這麼玩弄我!
最煩躁的時候,沈月穿著蓬蓬裙踩著細高跟向我奔來。
她笑容甜美,紮進我的懷抱:「老公,月月好開心,終於可以和老公領結婚證啦!」
我皺眉看向沈月的助理:「怎麼回事?」
她麵色捂住:「先生,沈總剛出了車禍,失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