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看了長長的流水賬單後,皺眉看向我媽,“你不是說你女兒沒有贍養你嗎?那這些又是什麼?”
我媽支支吾吾,“這,這是她給她弟弟的學費和生活費,我又沒用。”
法官都笑了,“她沒有義務贍養自己的弟弟。”
“怎麼沒有,她是姐姐,就該幫襯弟弟!”我媽立馬反駁。
“肅靜!”
法官看向我,“這轉賬隻到今年三月份,後麵的日子為什麼不再給你媽媽轉賬?”
我解釋道,“我失業了,沒收入。”
“這不是理由。”
最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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