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著證據確鑿,李校長一幹人等很快被警察帶走。
我強勢走了訴訟環節,一切證據都原原本本都擺在那。
陸父陸母隻是幫凶,且事情未成功,隻是拘留了半個月便放了出來。
出來後,兩人不敢再往我麵前躥,帶著陸有成在某一日悄悄離開了!
情況最為嚴重的是李校長。
根據警察調查和部分村民舉報,李校長私收賄賂,調換他人身份多次,也就是說,偷竊他人錄取通知書的事情他幹了很多次,是個慣犯。
那麼,之前的資助陸夭讀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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