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歲那年,爸爸接回養在外麵的私生子。
他指責媽媽沒能給他生下一個兒子,便堂而皇之地轉移所有財產,將媽媽和兩個女兒掃地出門。
一個是姐姐,一個是我。
媽媽是個戀愛腦,她十六歲就愛上爸爸,結婚後在家做了將近八年的全職主婦。
離了婚,她的天塌了。
沒過多久,就撒手人寰,留下我和姐姐在不到十平米的出租屋裏苟延殘喘。
沒有父母,沒有錢。
在魚龍混雜的貧民窟裏,兩個剛剛發育的少女是最危險的存在。
我挨了兩天餓,被六樓的老頭以一碗粥騙進了屋裏。
他脫下我的褲子,布滿皺紋的臉在我身上蹭來蹭去,泛著一股老人味。
我拚命的哭喊。
老式居民樓的隔音並不好,許多人都聽見我的求救。
可大家早已麻木,又怎麼可能伸出援手?
直到門被踹開。
十三歲的姐姐拿著晾衣叉,惡狠狠的敲在老頭的後腦勺。
磨難就此終止。
她連滾帶爬地將我摟在懷裏,嚎啕大哭。
“嬌嬌,我苦命的妹妹!”
隨後,抹幹眼淚,遞給我一根棒棒糖,自己卻跪在爸爸和後媽的門前。
足足跪了三天。
她被憤怒至極的爸爸往心口踹了兩腳,拿到了一萬塊錢。
我們搬了家。
她用錢供我上學,自己卻進廠打工。
她說。
“嬌嬌,隻要有姐姐在,誰都不敢委屈你!”
她是我的神明。
用雙手托著我離開苦難的淤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