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段奕辰淩晨三點多才回家,身上是獨屬於於薇的梔子花香。
他來抱我,我躲開,段奕辰跟我解釋:小男孩一直哭鬧不停,於薇又不小心扭了腳,所以他搭了把手,在於薇家裏多待了一會兒。
“明華,你相信我,要不是為了孩子,我才不想搭理她。”
我一聲不吭,段奕辰惱羞成怒:“你到底在矯情什麼!整天疑神疑鬼的,你這樣我真的很累!”
我讓他照照鏡子,段奕辰臉上的口紅印還沒消,他又立刻改口說這是意外,我感覺到前所未有的疲倦。
段奕辰還想解釋什麼,電話鈴催命似的響了起來,於薇哭哭啼啼的喊著:
“奕辰,小寶發高燒了,我不知道該給他吃哪種藥,現在怎麼辦啊!”
段奕辰謔得站起來,邊套外衣邊往外走:“你先別慌,我馬上就到!”
他離開後,我翻來覆去的睡不著,一看朋友圈,於薇果然在秀恩愛。
昏黃的燈光下,一家三口相互依偎著坐在餐桌旁,西紅柿雞蛋麵還冒著熱氣,擺成愛心的形狀,於薇發文說:[那就在一起,四季與黃昏。]
照片裏的小男孩生龍活虎,完全不像是生病的樣子,也對,哪有一個已經當了媽媽的成年人會連最基本的退燒藥都分不清楚?
這顯然是個拙劣的謊言,但段奕辰選擇相信。
段奕辰的手藝很好,我曾經幾次提出要吃他做的雞蛋番茄麵,都被他以各種理由拒絕了。
其實有些事情我明白,隻是控製不住的會難過。
朋友圈發於四十分鐘前,屏幕上突然來了一個陌生號碼,我下意識的接通,那邊傳來一陣不可言喻的叫聲。
“奕辰,你輕點......”
我難以置信的瞪大眼睛,大腦仿佛失去控製,我哆嗦著手給段奕辰發去消息。
[你在幹嘛?]
我和於薇誰都沒有說話,但答案顯而易見。
我按下錄音鍵,就這麼聽了十幾分鐘,內心如墜冰窖。
[我和他從十七歲到二十七歲,整整十年,也是你這個外人能比得了的?]
[沈明華,你輸了,就算我們離婚,他最愛的還是我,識相點就自己滾吧。]
我關掉手機,閉上眼睛,我和段奕辰養的那隻叫團圓的小貓哼哼唧唧用腦袋來蹭我,還把鼻子湊到我臉上。
我借機抹了把臉,才發現自己已經淚流滿麵。
失望就像一枚枚硬幣,總會攢夠離開的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