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陳清瀾,出生在一座落後的小縣城裏。
父母重男輕女,九年義務教育完成後,我就被強製輟學出去打工了。
在外漂泊七年,我不算樂善好施,但也不是他們口中的“惡毒女配”。
更不會明知道宋瑜琛有婚約後仍舊死纏爛打,事後還因為妒忌,開車撞死他的未婚妻。
至於為什麼給他下藥?
全部都是因為他!
相識半年,住在隔壁的宋瑜琛對我體貼入微,約我吃飯看電影不說。
還經常給我做飯,往我包裏塞衛生巾和巧克力。
當然,每次他都一本正經說:“你不會做飯,又有低血糖,我既然和你是鄰居,就有照顧你的義務。”
起初,我相信了他的話。
直到他開始關心我痛經,每次例假煮紅糖水,為我泡腳緩解疼痛,這一切才悄然改變。
因為缺愛,我理所應當愛上了處處關心我的他。
並且陷入愛河,如饑似渴地想和他進一步發展。
可在表白後,卻得到了他的拒絕。
“清瀾,我隻把你當成妹妹,之前有做讓你誤會的事,我和你道歉。”
被他拒絕後,我抑鬱寡歡,覺得天都塌了。
不敢相信對我那麼好的男人,竟然隻是將我當成妹妹。
所以看到“一見鐘情藥丸,隻需一粒,將他帶回家”的廣告標語,才會心動下單。
又趁著這次約他出來踏青,將藥放到了他的水杯裏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