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正是午休,修理廠工人都去吃飯了,隻有驢二在看店。
老爸拎起一旁的棍子,上前就是框框一頓揍,罵人的吐沫星子滿天飛。
兩人互毆在一起,拳拳到肉,看的人熱血沸騰的。
一會兒這個鼻梁斷了,一會兒那個門牙飛了。
我躲在角落裏欣賞著狗咬狗的大戲,突然有三個工人回來了。
原以為他們會當和事佬,沒想到局勢卻是一邊倒。
「兄弟們,把他給我往死裏打!」
幾人聽見驢二的指令,將他拉開戰鬥圈,抄起棍子對著我爸就是一通亂揍。
力氣大的棍子都碎開來了。
最後的結局是,我爸腦瓜子被打的開瓢,胳膊和腿各斷了一條。
送到醫院沒過多久,我爸就脾臟大出血,不治身亡了。
我就去警察局報警抓驢二,又找到之前為我立案的女警,向她提供我發現的新情況。
驢二,很就是那晚強奸我的人。
經過精液DNA比對,發現確實是他!
證據麵前,驢二全盤拖出,說是對我下手早有預謀。
因為我爸曾經打過他,他一直懷恨在心。
但由於他在本地欠債太多,隻好出去躲了幾年,風聲過了才回來。
見到我時,他一眼就認出了我。據說小時候還抱過我。
跟蹤數日後,驢二在沒有監控的巷子裏敲暈了我,實施侵害。
走廊上,我和戴著手銬的他迎麵相遇,直接發瘋般衝上去用指甲撓爛了他的臉。
接著又是一擊飛腳用力踢中他的下身,痛的他登時暈厥。
法庭之上,他故意傷人致死、強奸數罪並罰,獲無期徒刑。
可我怎麼會讓他好過呢?
我用奶奶的遺物換了錢,買通犯人,最終虐殺了他。
心上插著的釘子,總算少了兩根。
接下來,該去找我那個滿眼是錢的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