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那天,他連我房間門都沒進。
跑去和一幫哥們喝酒,聽說還哭著給白月光打電話,說自己結婚了對不起她。
婚後三個月,沈父病逝。
我接手了公司的工作。
而沈淩三天兩頭就飛出國,去見洛思思。
最久的一次,洛思思崴到腳下不來地。
他當天就訂了最快的航班飛走了。
足足三個月都沒有回來。
最後,還是沈母以自己生病為由,騙了他回家。
他很不高興。
「媽,您知道思思一個人在國外多孤獨嗎?她需要我照顧,您沒事叫我回來幹嗎?」
又看向我,眼神帶著怨念:
「季念,是你讓我媽這樣做的嗎?」
我還沒來得及開口。
沈母已經氣得將茶杯摔到他腳下,恨鐵不成鋼怒斥道:
「你這逆子,你結婚了,天天跟著外麵的女人,像什麼樣!」
他不以為意,依舊我行我素,忙著飛來飛去。
我將一切看在眼裏。
說是沒心涼過,那是不可能的。
但到底還是眼前的利益最重要。
更何況,我也沒閑著。
在外麵養了個貧窮年下奶狗,生活滋潤。
吃過晚飯,我借口公司有事,開車去了市區的公寓。
林桉已經在等我了。
聽到門響,他邁開長腿快步走來,一把抱緊了我,埋頭在我脖頸處蹭了蹭,蓬鬆的頭發蹭得我有點癢。
他低沉的聲音帶著一絲撒嬌:
「等你好久,還以為你不來了。」
「今天我親手做了蛋糕,是你喜歡的草莓味。」
黏人又愛撒嬌的樣子,像個毛茸茸的大狗狗一樣。
誰能想到和剛見到他時的高冷矜持判若兩人。
那時剛結婚不久,我心情不好,去了酒吧發泄。
那家酒吧的老板是我好朋友,見我喝得迷迷糊糊,車是不能開了,沈宅也不能回,叫沈母看到我這副模樣可不行。
於是,叫來當時兼職服務生的林桉,把我送回了市區的公寓。
剛進門,我就吐了他一身,肚子一下空了,嘴裏又胡亂叫嚷著餓了要吃東西。
他隻略微蹙眉,卻沒有半分嫌棄。
把我扶到沙發躺下,又細心幫我清理嘔吐物。
我喝了他遞過來的溫水,已經清醒了不少。
這才細細端詳起他的麵容。
白皙的皮膚,眼睛大而清澈,英挺的鼻梁下,薄唇微紅。
身上穿的是酒吧的服務員西裝,修身的樣式凸顯出了他身高腿長。
他在廚房快速煮了一碗麵,還加了兩個雞蛋。
我吃了一口,味道還真不賴。
抬眸看著他清俊精致的容顏。
我鬼使神差地道:
「以後我養你吧。」
他眸光一震,隨即冷淡拒絕:
「抱歉,我不是那樣的人。」
我笑了,解釋道:
「我是說我這缺一個做飯的,你廚藝很好,每個月五萬。」
他耳尖微紅,猶豫了一下,確認道:
「隻是做飯,沒有其他。」
我肯定地點點頭。
他又補充道:
「我現在大四,還要上課,隻能沒課的時候來,可以嗎?」
我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