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每一條規定,他們都反複斟酌、熱烈討論,會議室裏常常回蕩著激烈的爭論聲。
“關於社員的權力,我覺得咱們得明確規定,社員們有參與合作社決策的權益,畢竟這是大家的合作社,每個人都應該有發言權。”明傑認真地提議道。
王全民微微點頭表示讚同:“對,還有利益分配這塊也得清清楚楚地寫在條款裏,讓大家心裏有個底,這樣大家夥幹起活來才更有勁頭。”
經過一番激烈地討論,成員的權利最終明確為:參與合作社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