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三年一次,於京城隆重召開,天下舉人皆可應試。取中者稱為“貢士”,其第一名則尊為“會元”。整個會試分三場,每場間隔三日,第一場在二月初九,第二場在十二日,第三場在十五日。
待到杏榜張貼,貢士們還需參加由陛下親自主持的殿試,重新排定名次。
殿試之後,陛下欽點三甲:一甲僅三人,曰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幹,賜“進士出身”;三甲人數最多,約兩百餘人,賜“同進士出身”。此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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