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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快過來曬太陽。”

李鐵牛手裏端著一碗高粱飯,一邊吃著一邊朝方振國揮手打招呼。

“我記得你家裏麵好像有一把土槍,我準備去山裏麵打獵,需要這東西。”

方振國直接說明了自己的來意。

那把土槍,是鐵牛父親的。

他父親幾年前修房子從屋頂上掉下來摔死之後,那把土槍就一直放在家裏麵,現在都快生鏽了。

鐵牛種地是把好手,可是打獵就是一個菜鳥,平時都不怎麼進山。

“隨便給我點錢,你拿走。”

鐵牛用舌頭將碗幹幹淨淨的舔了個遍,摸了摸肚子,一臉很滿足的樣子。

“行!”

方振國今天就是衝著這把土槍來的。

“你等我。”

李鐵牛跑到屋子裏麵,片刻之後,拿著那把土槍走了出來,扔了過來。

“這玩意兒還挺不錯的。”

方振國拿在手裏麵檢查了一遍,還能用。

這種土槍,在獵槍中算是最好的那種,雖然放了有些年頭,可威力不減,準頭非常足。

“怎麼樣?”

李鐵牛將子彈也扔了過來。

“我要了。”

方振國給我掏出口袋裏麵的錢,遞給了李鐵牛。

李鐵牛感覺自己賺了,一手拿著錢,另外一隻手在舌頭上抹了一下口水,然後一張張數了起來。

方振國沒有逗留,打了一聲招呼,帶著獵槍回到家裏麵。

第二天早上,天蒙蒙亮,他準備好工具之後,帶著槍和子彈,以及李秀梅給他做的窩窩頭,離開村子,前往後山的森林。

現在是臘月,天氣愈發的寒冷。

天空灰蒙蒙的,飄著稀稀落落的白雪,風呼呼的吹刮著。

看這鬼天氣,不出10天就會大雪封山,到那個時候再想去打獵,會愈發的困難,而且也會更加的危險。

現在打獵最好的時候。

方振國踏著樹林中枯敗的樹葉,朝著森林的深處走去,越往深處就越危險。

對於他來說,隻要手裏麵有家夥,除了自然災害危險,其它的危險都算不了什麼。

上一世,他是特種兵,一把狙擊槍,令無數罪犯聞風喪膽。

這種土槍,沒有狙擊槍那麼先進,可在他的手裏麵,能發揮出最大的殺傷力。

地麵鋪著冰霜,行走起來愈發的艱難,走了兩三公裏左右,便累的氣喘籲籲。

方振國非常無語,這具身體太弱雞,才走這麼一點路就累成這樣。

看來以後得好好的鍛煉一下,一個好的獵人,身體素質是首要的。

“嗷......”

山林中傳來一陣狼嚎聲,聲音在山間回蕩,令人頭皮發麻。

方振國檢查了一下土槍,將子彈填進去,提前對未知的危險做好防範。

這種深山老林中,大型的食肉動物可不少。

野狼、老虎、豹子等等,經常會在山林中出沒,很多獵人最怕遇到這些凶猛的家夥。

野狼是最危險的,不僅非常的狡猾,而且一般都是成群結隊出沒,一旦被盯上,九死一生。

大部分的獵人,一般很少會往森林的深處,就算是去,那也是結伴而行。

很多時候,獵人反而會成為這些大型猛獸獵物獵物,稍有不慎,或者是倒黴一點,就會自己把命給葬送。

劉家村進山打獵的獵人,死在這座大山裏的可不少。

當年,方振國的父親也是將命丟在這片大山裏,屍骨無存,留下他們母子倆相依為命。

此時,方振國已經趕到森林的深處,樹木更加的茂盛,周圍都是四五十米高的大鬆樹,直徑有的達到一兩米左右。

另外,還長著很多的它樹木,非常的茂盛,行走起來越發的困難。

從這個位置,再繼續往前,差不多就是人類的禁區,環境更加惡劣,獵物雖然多,可很少有人類踏足。

“今天必須滿載而歸。”

方振國將土槍背在身上,雙手放到嘴邊吹了兩口熱氣,搓了搓手,開始繼續往前。

走了將近兩三百米,翻過一座山坡,一片紅鬆林出現在視線中。

這一片樹林中,長著很多的漿果。

漿果的種類很多,隻有很少一部分有毒,是各種食草動物最喜歡的食物。

這個季節草木幹枯,動物的食物非常少,漿果對於它們來說,那是最美味的食物。

方振國端起土槍,徑直走進紅鬆樹林,目光在樹林中搜索著。

很快,在七八十米開外的地方,一隻肥壯的梅花鹿正在低頭啃食地上的漿果。

梅花鹿非常警惕,一邊進食,一邊警惕的盯著周圍,時不時的還會抬頭觀察附近有沒有危險。

方振國心中暗喜,繞到被風的方向,用周圍的灌木做隱蔽,開始緩緩的靠近。

追蹤獵物,不能靠近風口的位置,不然身上的氣息會被獵物給聞到。

尤其是梅花鹿,嗅覺非常靈敏,稍有不注意便會被它給察覺到,然後直接撒腿逃走。

梅花鹿的速度極快,以人類的速度是完全追不上的。

方振國憑借著上一世的經驗,距離那隻梅花鹿越來越近,隻剩下50多米的時候,趴在地上,挪動身體靠近。

這種土槍的設計範圍,是在30米左右,必須繼續往前再靠近一些。

到了足夠的距離,他起身躲到一棵紅鬆樹的後麵,抬起了手裏麵的土槍,瞄準那隻梅花鹿。

“砰......”

子彈破空而出,正中目標,打在梅花鹿的腦袋上。

聲音在山間回蕩,許久之後這才停下來。

“搞定!”

方振國咧嘴一笑,快步走過去,踹了一腳梅花鹿,然後剝皮,掏出裏麵的內臟。

最後把肉分割下來,裝在之前準備好的麻布口袋裏麵,滿滿的一大口袋。

另外,他把鹿茸一給割了下來。

這是好東西,比皮毛更加值錢,藥用價值非常高。

等待回到家裏,給母親和李秀梅,讓她們好好的補一補。

狩獵結束,他拖著鹿肉往回趕。

以後每天進一趟山,隻要每天都能弄這麼多肉回去,在大雪封山之前,就能囤夠足夠的肉。

到時候將所有的皮毛拿到街上去賣了,過年的開銷就完全不是問題。

方振國加快回家的步伐,必須盡快趕回去,一旦天黑,山路非常難走,甚至很容易迷路。

天氣還如此惡劣,指不定晚上就會來一場大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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