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妤希沒理牧一銘。
她在盧婷的陪同下,取來了她特地請律師為她擬好的婚內財產協議。
協議上第一條是婚內共同財產的約定。
牧一銘名下的房子和車子歸江妤希所有,上麵有寫明牧一銘名下的房子和車子都是用江妤希的婚前財產購買的。
第二條是婚內其他共同財產約定。
兩人婚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取得的工資收入、存款,股票及投資收益,以及其他收入均為夫妻共同財產,為男女雙方共同所有。
第三條是婚姻存續期間共同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