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接著老公陪我去警察局。
警方仔細地查了我和徐夢瑩這幾天的行程,又將我那天的直播從頭到尾地看了一遍。
又調出了徐夢瑩撞人那輛車的行車記錄儀。
經過仔細盤查,綜合對比,我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證實了醉酒撞人的就是躺在醫院裏的徐夢瑩。
不僅如此,反而越查越心酸,這幾年徐夢瑩和媽媽的所有開銷都是由我來承擔的。
徐夢瑩雖然有工作,但她一個月才三千不到,卻住著市裏最貴的大平層。
若不是我支付著這部分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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