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癡迷上一個故事,是因為故事中深藏著一個自己;固守一座城池,是因為城池中繾綣著一段回憶。當夕陽把我拉成長長的人字形,我腳下站的地方卻不是我來時的地方。我的故鄉在桑枝上,那裏草際珠垂;我的故鄉在溪畔,那裏潛藏著兒時擊水的石卵;我的故鄉在山坡,那裏遺落了我的書包;我的故鄉在父親的脊背,那裏駝負著那年兒子熟睡的夢。後來,我的逃離讓它不再清晰,以為它依然會在原地為我等待、期許隻是我忽略了,有多少歲月可以經得起漫長的等待?有多少青春可以受得過沉重的負累?又有多少年華可以抵得過流年似水?“我們再也回不去”,一句多麼無情地話語又蘊育著一種多麼無奈的結局!?多年後,即使任由我來妙筆生花,也寫不盡一段已然老去的舊時光曾經以為寧可為愛情死,卻不能為故鄉亡!其實,愛情死不了人,它隻會在最疼的地方紮上一針,然後讓你欲哭無淚,讓你輾轉反側,讓你久病成醫,讓你百煉成鋼。而故鄉,卻隨時在為你療傷。正如當初,故鄉是用來逃避的;青春就是用來追憶的;愛情是用來揮霍的。當你懷揣著它時,它一文不值,隻有將它耗盡後,再回過頭看,一切才有了意義。愛過你和你傷過的人,以及那座城市,都是歲月存在的意義!曾經憎恨那座茫然的城市,因為憎恨而逃離。沒人告誡追尋深埋的夢想是要付出代價。為了夢想,曾經迷失過,瘋狂過,失落過,悲傷過,可到最後,我還是放不下,忘不掉,丟不開,舍不得——來時的地方!它越美,越深邃,我,越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