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未然冒出一個想法,也許現場不止這一瓶粉底液呢!
開完會之後,宋未然挨個翻看證物照片,現場的證物又多又雜,算上生物證據和腳印,多達上千份證據,光是看一遍就得花掉看一部電影的時間。
找來找去,結果證明,現場隻有那一瓶該品牌的粉底液,是馬丙梅個人所有。
鑒證中心的成分比對分析基本不會出錯,可以排除掉其它來源,凶手隻可能在這瓶粉底液打碎的地方蹭到血跡。
看著照片上這塊奇怪的血跡,直覺告訴宋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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