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到了,爸就是故意讓我丟了工作,以為我斷了經濟來源就會妥協。
可我這個人,向來是吃軟不吃硬。
我直接把我名下的那套房子租了出去,和我媽搬到一起住。
一個月的房租雖然不多,但是也足夠我們生活了。
我打算什麼時候把這件事處理完,什麼時候再去上班也不遲。
這次,我爸先我一步坐不住了。
畢竟他能等,但是劉巧巧肚子裏的孩子不能等。
等到孩子出生以後,到處都是用錢的地方。
他主動上門跟我媽求饒:“雲慧,看在多年夫妻的份上,你可不可成全我這一次。房子和車我都留給你和曉然,你隻要給我兩百萬,我們現在就去辦理離婚手續。”
我媽早就被這件事折磨的心力交瘁,所以當即同意了。
就當用這兩百萬買自己餘生的安穩。
離婚證到手的那一天,我和我媽終於過上了平靜的日子。
如今我媽有閑有錢,不用照顧我爸的起居,也不用掌心向上討生活,整個人的狀態越來越好。